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招标已由华电国际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本期规模:2×600MW机组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4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待中标完成后按照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执行。

招标范围:

1.汽机辅助检修工作范围

负责汽轮机及其辅助系统、小汽轮机与汽动给水泵和电动给水泵及其润滑油系统、发电机系统、发电机定子冷却系统、给水系统、加药取样系统、辅助蒸气系统、凝结水系统、真空系统、汽封系统、补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冷系统、旁路系统、汽水公用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供热系统、取水泵房、化水系统、净化站、办公楼及餐厅、脱硝氨站所属管道、阀门、水箱、水泵、冷却器、交换器、液位计、滤网以及汽机房内的管沟及其盖板、地漏、地沟、平台栏杆、排污泵、支吊架、厂房等的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和临时检修、事故抢修。

2.锅炉辅助检修工作范围

负责锅炉本体、风烟系统、制粉系统、锅炉辅助蒸汽系统、暖磨系统、消防蒸汽系统、柴油发电系统、锅炉启动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吹灰系统、工业用水系统、杂用水系统、等离子点火系统、除渣系统、负压吸尘系统、电梯、脱硝系统、助燃油系统及其管道、阀门,泵、过滤器、冷却器、支吊架、膨胀节、消音器、起重设备、扩容器、疏水箱、混温箱、疏水泵、水位计、平衡容器以及锅炉区域内的管沟及其盖板、地漏、地沟、平台栏杆、排污泵、支吊架、厂房等的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和临时检修、事故抢修。

3.电气辅助检修工作范围

负责发电机、氢气系统、励磁系统、直流系统、避雷接地系统、主变压器、封闭母线、启备变、高厂变、高压公用变及其共箱母线、保安电源系统、400V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330kV、750kV、10kV电压等级配电设备、10kV高压电动机、电缆、变频器、软启动及配电设备、变压器油池、事故油池以及变压器附属装置、电话通信系统、光缆传输系统、ECS系统、EMS系统、NCS系统、电气五防系统以及RTU远动系统、电网电压自动调节装置、电源配电柜照明系统、检修电源、电除尘整流系统、振打系统、电缆沟道专用集水井的抽水设施、集控楼中央空调系统、宁夏省网及西北电网工作票报票系统的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和临时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有关测量装置、接触器、变压器、电源开关及电源进线,交流接触器、电动机保护器、按钮、开关、熔断器、指示灯、所有电气仪表的校验及电气试验。同时负责全公司电动工器具校验、检验、送检以及检验台帐管理。

4.热控辅助检修工作范围

负责主机DCS系统、脱硫DCS系统、内外围辅控PLC系统的软件、硬件检修、维护管理。全厂所辖区域内热控自动化热控仪表、传感器及控制系统的检修、维护管理。生产区域所辖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汽轮机TDM、DEH控制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热控信号报警系统、SIS系统DCS侧、化学仪表系统、电伴热及电加热系统检修、维护管理。热力设备的自动调节系统及其电动、气动执行机构、电磁阀、比例溢流阀、热力设备的各种阀门、挡板、变送器、测量装置及其显示仪表、热控电缆夹层、汽机侧主电缆桥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和临时检修、事故抢修。

质量要求:优良

招标编号:HDLW-SCZ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或具有国家电监主管部门颁发的承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承修、试电力设施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或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且具有自行进行主辅设备维护的发电企业(由低至高依次为:600MW级、1000MW级,且必须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自行进行主辅设备维护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6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29日至2015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或(在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102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发邮件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0日9时30分,地点:济南军区燕子山庄1号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山东济南经十路14668号(燕山立交桥西南角中惠泽加油站上南行150米,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济南经十路14800号华电大厦1017室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孙启雷 杜经理

电 话:0531--******** 0531--********

电子邮件:hdxm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 0010 0920 0061 575


2015年04月29日

附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招标

二次投标确认通知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商,我公司决定参加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一、二期辅助设备维护外包 标段的投标。

我公司如参加,将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

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书面与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邮 编:


拟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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