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2〕378号)锡新行审投备[2022]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分南、北两个厂区。北厂区总建筑面积约为*****m2,其中,管子膜式壁厂房单体建筑面积约为*****m2。南厂区总建筑面积约为*****m2,其中,汽包集箱生产厂房单体建筑面积约为*****m2。最大单跨为36米。本工程包含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3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南北区的管子膜式壁生产厂房、非机动车棚、固废库、综合楼(不含二次装修)、汽包集箱生产厂房、危险品及危废品库、丙烷站、南北区液态气体站、南北区门卫、南北区地下事故应急池、地磅、南北区围墙等的土建、安装、市政工程、设备基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人民币且单项合同内建筑物中最大单跨跨度≥3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并且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上述资料若不能体现最大单跨跨度≥36米,则必须提供盖审图单位审图章的施工图纸蓝图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自2017/11/04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南京宝尔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无锡中凯检测有限公司、无锡通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东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华东热电设备有限公司、泰兴市薇荣贸易有限公司、无锡战果贸易有限公司、泰兴市大银河商贸有限公司、无锡派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沪锡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天时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双利运输有限公司、无锡鸿吉安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兴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施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名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创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嘉年华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市众诚砼业有限公司、无锡市众信砼业有限公司、无锡锐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铭慧业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昌邑市大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腾达净水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9:00时至2022年11月09日17:00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琦
联系人:
戴建玉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2022年11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地建设 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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