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FW-2022-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公司其他费用中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专项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概况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与管件组件进行挂牌、拍照、建立台账、检测和修复复测、VOCs排放量核算、数据录入中石油总部平台,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和减量目的。

2.2 招标范围:2023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常规检测及VOCs排放量核算录入。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6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服务。

2.7计费依据:依据检测的设备动静密封点数量以及LDAR数据核算录入工作量作为计费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 投标人资质需满足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呼环通(2021)24号文件)中对检测机构的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石化行业有LDAR项目业绩累计完成检测点次不少于80万点次(含在执行项目,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关键页的工作范围页、日期页、盖章页,并附业绩合同汇总清单及对应页码)。

3.4设备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0台的VOCs检测仪(FID,防爆,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或生产制造凭证、仪器编号)、不少于20台的手操器(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或生产制造凭证、仪器编号)、不少于1台的红外气体成像仪(防爆,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不少于2根的延长杆。检测仪器、手操器、数据库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实现自动传输,杜绝手动输入、上传等操作,手操器具有照片读取和条形码扫描或芯片感应定位功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完成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常规检测及VOCs排放量核算录入方案编制。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 03 日至2022年 11 09 17 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无账号的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语音提示转接“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接通后客服将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④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12 15 8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 毛嘉卓 邮箱: mjz3313@163.com

电 话: 022-******** 手机: 137*****791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01*********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泄漏检测与修 L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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