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年产能建设项目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年产能建设项目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年产能建设项目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年产能建设项目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年产能建设项目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该项目属于大吉气田大宁-吉县区块高3井区致密气2亿方产能建设。

2.2招标范围:延1集气站用地合规手续办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获得集气站用地预审并获得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取得批复、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不动产证等,并负责继续支付两年期的临时征地费用,并在土地转让后代为缴纳向村集体或土地产权所有人直接支付的土地补偿款。

本项费用主要为办理用地手续过程中的咨询与服务费用,不包含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行政性收费和按照程序应编制的报告费用。如因政策调整,用地手续发生调整的,以最新的政策为准。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 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项与土地手续办理咨询服务相关业绩或承担过建设工程施工并承担全部或部分征地、协调工作任务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满足要求则否决其投标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4.3投标人需自行承诺2019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4.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3.4.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3.5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5人,所有人须为本企业在岗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1年10月以来(含10月)至少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

②其中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执行中过程资料。

3.6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5日至202211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已报名参加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不再重复汇款。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 号:252*****7696

行 号:104*****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209-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须完整)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须提供Word或Excel版)(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zzgszby@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语音回复:电子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11 16 8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闫羽

联系人:张晓理、张百雨

电话:18*********

电话:188*****725035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zgszby@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2114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陕西,延安市,宜川县,太原,郑州,延安,03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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