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22: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久治县
(2)规模及招标范围:针对项目地生态问题,主要方案以“生态防护为主,生态修复为辅,增加蓝绿线粘性,提升流域生态承载力”。(1)河岸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扩大河岸两侧优势种群范围,对以河岸线两侧50m范围为边界的河道河岸断面的植被缺失参照优势段进行植被补充,通过营养补充及种苗补充,增加种群数量,提升抗干扰能力,避免因放牧引起的种群缩小或消失,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度的同时,维持原有生态群落的自然态势,共补充植被面积约50.43公顷。同时,针对地表径流的增加,在阳坡及半阳坡区域布置护土筋,减少水蚀作用,同时针对部分出现草种退化区域参照优势牧草地补充优势草种,促使其区域盖度保持在90%以上,共补充优势牧草地约113.10公顷;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河岸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进行恢复,共建设缓冲带面积约51.72公顷。综合使用“水蚀恢复及补充先锋牧草”的措施进行修复,改善项目区河岸生态退化现象。(2)湿地建设工程:将砂坑整改成自然流湿地,通过砂坑内部地貌重塑,加速砂坑的生态恢复。共建设湿地约4.71公顷。(3)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对流量较大的地表径流利用周边漂移质布置谷坊,营造漫流带约34.46公顷,减少水蚀作用对植被的破坏,减轻汇入河道中的径流淘沙量。(4)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内漂石等迁移质在河道边坡内形成新的生境,生态化改造现有岸线约18.26千米,减少水流岸线冲刷携沙量。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 ) 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勘察或设计类),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除商业秘密内容外,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备注:1)环境工程设计甲级应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399*****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11月05日0:00时至2022年11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四号开标室(可容纳72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1楼1106室(宁张路44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董女士 |
电话:0975-*******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0971-******* |
2022年11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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