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CLX-2022-073
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CLX-2022-073
项目概况
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投标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竞争性措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2-073
项目名称: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引进一家服务机构收集现场宣传素材制作、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对外宣传片,提升园区宣传推介能力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策勒县津和数字电子产业园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项目)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搭建智慧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政府对企业全方位的服务与精准管理,建立信息化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高效能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提高精准化管理服务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代表投标需携带供应商代表人证明书及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供应商委托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委托人(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且投标企业需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6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投标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竞争性措施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各投标企业于2022 年11月25日11点00 分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28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1栋龙煤大厦7层716号
联系方式:16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文
电 话:166*****6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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