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21破2号成都卓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川0121破2号成都卓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卓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

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川0121破2号管字第32号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7日作出(2022)川0121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卓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恒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2022)川0121破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卓恒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志恒为负责人。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盘活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经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单位及个人报名。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卓恒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投资人初步了解卓恒公司目前情况,现有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未必与债务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选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仅作参考。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各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卓恒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成都卓恒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2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地址为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滨江路二段31号附2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556******W,法定代表人为黄廷四,营业期限为2010-06-12至 3999-01-01。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现股东为黄廷四,持股90.00%,陈俊云,持股10.00%。经管理人调查,卓恒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才坤。

三、卓恒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5日,申报登记的债权共203户,其中拆迁户56户,涉及102套安置房;普通购房户(含以房抵债)122户,涉及住宅76套(合同金额18,110,161.00元)、商业103套(合同金额84,252,332.30元);其他债权人25户,申报债权金额592,845,209.40元。管理人经审核认为可以认定的债权共78户,涉及金额295,010,378.00元。其中,拆迁户49户,涉及安置房92套、拆迁安置合同金额18,950,868.26元;建设工程优先债权1户,债权金额4,241,590.94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户,债权金额约96,740,000.00元;普通债权15户,债权金额约171,394,586.80元;购房户15户,债权金额3,683,332.00元。

此外,根据管理人调查,卓恒公司共涉及拆迁户债权人约153户(另有5户存在争议)及281套房屋(截至目前已申报债权的拆迁户56户,涉及102套安置房)。经统计,需安置住宅约239套(合计*****.21平米),商业42套(合计2044.99平米)。

目前,卓恒公司债权人仍在继续补充申报债权,卓恒公司实际债权性质及金额以人民法院法院最终裁定金额为准。

四、卓恒公司主要资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管理人调查,卓恒公司名下共有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1、宗地一:土地证号金堂国用(2010)7173号,位于金堂县赵镇公园街,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该宗土地已经设置抵押。

2、宗地二:土地证号金堂国用(2010)7174号,位于金堂县赵镇公园街,使用权面积9042.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该宗土地已经设置抵押。

3、宗地三:土地证号金堂国用(2010)7175号,位于金堂县赵镇泰吉街,使用面积*****.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该宗土地已经设置抵押。卓恒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建设开发了卓恒广场项目,具体情况项下卓恒广场项目情况介绍。

4、宗地四:土地证号金堂国用(2010)*****号,位于金堂县赵镇泰吉社区,使用权面积6653.8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该宗土地已经设置抵押。卓恒公司拟在该宗土地上建设开发卓恒苑项目(未动工),根据宗地规划条件,卓恒苑拟建设住宅约*****平米,地下车库约4500平米。

(二)卓恒广场项目基本情况

1、概况

“卓恒广场”由卓恒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设计用途为住宅、商业、车库,位于金堂县赵镇泰吉街178号赵镇十里大道一段泰吉街交汇处,占地面积*****.17平米(合15.35亩), 建筑面积*****.38㎡,容积率4.22,建筑密度49.89%。2013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已建设约*****㎡。预售面积*****.79㎡,房屋总套数402套(其中:商业262套,面积*****.94㎡;住宅132套,面积9965.44㎡;酒店1710.56㎡;超市7244.85㎡), 合同约定项目应于2015年10月交付,已于2015年2月全面停工。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

卓恒广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成房预售金堂字第415号),预售许可范围第1幢,预售面积*****.79㎡,房屋用途商业、住宅、酒店、超市。

3、项目销售备案及未售房屋情况

卓恒广场已有96套住宅、208套商铺销售备案在购房客户名下。已经销售备案的房源中部分房源存在依法应当撤销或无效的情形,管理人查明后将依法释放该部分房源。

目前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源中尚余34套住宅(建筑面积合计2114.66平米)未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源中尚余52套住宅(建筑面积4646.86平米)未用于安置。未售/可售商业合计*****.78平米,包括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铺64套(建筑面积合计3516.77平米),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地下车建筑面积8570.01平米。

4、卓恒广场项目现状

项目于2012年-2013年陆续取得报规报建手续并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停工至今。1#塔楼主体已修建至23层(第23层未完成),砌体修建至14层(第14层未完成);2#塔楼主体已修建至24层(第24层未完成),砌体修建至14层(第14层未完成);架空层主体已完成;商业裙楼共4层,主体已全部完成,砌体完成20%,外墙干挂石材完成90%,玻璃幕墙完成70%;地下室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但因泡水,是否完成砌体及抹灰无法核实);给排水、强弱电工程随主体预埋。

(三)卓恒苑情况概述

经管理人调查了解,根据宗地四的规划条件,卓恒苑项目预估总建筑面积为*****平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米,地下室车位约4500平米。卓恒苑项目需安置拆迁户的住宅面积约为9724.23 平米,建设完成后尚余约3600平米可用于销售。卓恒苑项目具体规划指标及可建房屋面积以最终实际情况为准。

五、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的投资者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17:00止。

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01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邮寄收件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一致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85*****777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章程。

2、若由代理人参与报名,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参与重整投资的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能够证明投资人具有良好商誉、较强投资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参与项目投资的决议(需提交原件,联合报名的,联合各方均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近三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证明等。

4、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整模式、后续开发及运营方案、投资方式及对价(非现金对价需有合理估值)、投资资金来源与资信证明、对价支付期限与保障措施、各类债权人的清偿方案等。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zhiheng.li@kangdalawyers.com)。

七、重整投资模式

管理人本次招募投资人不限定重整投资模式,意向投资人在围绕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重整模式并提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受让股权的存续式重整;购买债务人核心经营资产的重整模式或共益债续建等重整模式。

八、确定重整投资者

管理人在全面调查、论证并与意向投资人充分协商后,确定重整投资者。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者应当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九、报名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200万元(贰佰万元整),未缴纳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管理人收取保证金的账户信息为:户名:成都卓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账号:100*****010*****

(二)保证金退还

1、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又未向管理人作出合理说明的,视为放弃参选,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30日前无息退还保证金。

2、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又放弃参选,管理人于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书面放弃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者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意向投资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4、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最后,欢迎意向投资人前来管理人处考察、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卓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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