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购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西医协同内分泌代谢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太原市中心医院购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西医协同内分泌代谢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中心医院购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西医协同内分泌代谢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K*****
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购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西医协同内分泌代谢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设1包,主要包括激光穴位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低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恒温蜡疗仪、生物刺激反馈仪、糖尿病治疗仪、躺式无烟艾灸床、无烟艾灸仪、中频电脑治疗仪、中药熏蒸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供货期及供货地点: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山西省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申请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请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投标。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明实招标代理公司六层会议室(太原市羊市街45号)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太原市中心医院
地址:太原市汾东大街256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5*****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羊市街45号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2*****917
附件信息: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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