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国内)

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国内)

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为推进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莆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莆田市污水处理厂以“一期承包经营及二期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由中标人在莆田市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作为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经营者,市建设局将授予该项目公司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由该项目公司承包经营一期工程,负责完成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事宜,并统一运营、维护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1.2立项批准文号:闽计基[1998]517号
1.3建设规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6万吨,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8万吨(已建成投产);扩建工程日处理污水8万吨。
1.4投资总额:总投资约1336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投资约8860万元(已由闽中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扩建工程投资约4500万元。
1.5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和涵江区结合部的白塘镇东墩村和显应村
1.6服务范围:包括城厢区、荔城区、西天尾工业区、涵江区、赤港高新技术开发区。
2、招标内容
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含已建成投产的一期工程和拟建的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
3、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7年(即2008年起至2035年止),以闽中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式将一期工程移交项目公司占有、经营、管理和维护之日(即一期工程移交日)起算。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2企业注册资金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或等值外币;且企业2006年度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企业注册资金未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则企业2006年度净资产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3企业近三年(2004年—2006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
4.4具有单厂设计日处理规模达8万立方米以上(含8万立方米),且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运营业绩。
4.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三家。以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必须具有已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主办方及其权限、联合体各方投资比例及权限分配、主办方投资下限等与投标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容。
(2)联合体主办方应满足本预审通告第4.1、4.2、4.3和4.4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3)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再作为独立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该联合体及与该成员有关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人短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代表携带投标申请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 12 月 10 日至2007年 12 月 21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恕不接待),地点为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前期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莆田市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路135号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51100
招标咨询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50001
2007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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