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塔城区分公司天坛公园微站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铁塔城区分公司天坛公园微站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铁塔城区分公司天坛公园微站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北京铁塔城区分公司天坛公园微站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区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为响应加快推进北京市属公园5G应用场景建设工作,城区分公司积极与各个市属公园接洽,天坛公园方面提出需与现有设施融合的要求,中大十字路口、科普木屋拟采用智慧灯杆形式,祈年殿东柴拟采用仿生树(8米)形式。含税预算金额******.22元。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两个份额
1.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两家,份额如下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含)。
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折扣,基准价清单如下
序号 | 功能类别 | 设备名称 | 主要指标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智慧灯杆 | 大十字路口 | 高度:6米 | 1 | ||
2 | 智慧灯杆 | 科普木屋 | 高度:6米 | 1 | ||
3 | 仿生树灯杆 | 天坛祈年殿东柴 | 高度:8米 | 1 | *****.22 | *****.22 |
合计 | ******.22 |
编制要求:
1、★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在给定基准价基础上报折扣和税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服务内容,除此费用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含),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增值税税率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进行填报。成交后,在合同签订以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则价款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价税合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响应加快推进北京市属公园5G应用场景建设工作,城区分公司积极与各个市属公园接洽,天坛公园方面提出需与现有设施融合的要求,中大十字路口、科普木屋拟采用智慧灯杆形式,祈年殿东柴拟采用仿生树(8米)形式。
2.2实施地域:北京市
2.3计划工期:订单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证明材料。
3.2、参选人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财务状况: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1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参选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3.2.2业绩要求: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需提供清单列表及累计金额,并附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4质保期:设备安装调测完成起2年
3.5维护期:设备维护调测完成起5年。
3.6交货地点:北京市
3.7其他要求:
(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8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列入“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10)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至2022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47号207
3.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47号301室
4.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2.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4.2.2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4.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唱价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唱价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47号3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区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47号
联 系 人: 李华军
联系电话:139*****572
2022年11月8日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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