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07 至 2022-11-14
撰写单位: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杜禹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5,198.00
最高限价(元):575,198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参数 数量 单位 审核后
单价(元) 总金额(元)
1 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指挥终端(含工作站) 反无人机防御系统V1.0.0软件 反无人机系统软件功能
1、系统平台应支持包括无人机型号、距离、高度、无人机ID(MAC地址)显示;
2、系统支持无人值守模式,探测联动干扰开启的时间<1s;
3、可调节系统的探测和干扰范围;
★4、预留接口并能提供SDK与其他平台对接;
5、系统支持与GNSS授时系统时钟同步;
6、系统应具备模拟训练功能;
7、系统具备用户访问管理功能,能按不同访问权限对系统进行操作;
8、支持远程固件升级;
9、系统各设备可组合或单独使用;
10、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平台升级工作。
工作站配置:
1、便携式应用;
2、CPU:不低于I7处理器;
3、内存:16GB或以上内存;
4、显卡:独立显卡
5、硬盘:SSD1T 硬盘或以上配置
6、屏幕:≥14英寸;
1 *****">***** *****">*****
2 频谱探测设备 SC-5000型SC-S3000 1、探测频率范围:20MHz~6000MHz;
2、测向精度:≤2°(均方根);
3、探测能力:探测距离≥5km;
★4、探测覆盖角度: 水平方位:360°、俯仰方位:-90°~ 90°;
5、阵列天线数:≥18个,能开启任意一个或多个扇区天线;
6、最大探测无人机高度:≥500m;
7、探测灵敏度:≤-115dBm ;
8、探测响应时间:≤3s;
9、自动校准,指北精度≤3°
10、同时监测无人机目标数:不小于30个;
11、报警刷新率:1Hz ;
12、供电方式:AC110~240V或直流供电;
13、扩容性:多台(2台或2台以上)组网可实现交叉定位
14、防护等级:I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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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向干扰设备 SC-5000型SC-JA1000 1、工作频段:至少包括900MHz、1.5GHz、2.4GHz、5.8GHz频段的无线信号;
2、扇区天线:≥12个;
3、设备应能开启单个扇区天线发射,或开启多个扇区天线组合发射,实现全向或定向干扰;
4、干扰距离:≥1km;
5、干通比:不小于20:1;
6、干扰生效时间:≤3s;
7、干扰成功率:≥95%;
8、干扰角度:水平方向干扰角度应达到360°、俯仰方向应能达到:-90°~﹢90°;
9、供电方式:支持AC110V~240V或直流供电;
1 ******">****** ******">******
5 移动电源 定制 1、2200W 交流输出;
2、USB接口数:3个;
3、AC接口数:3个。
2 9599 *****">*****
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2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如因疫情原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到达现场参加开标大会,请准时将电子文档递交至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并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参与视频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134*****551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134*****551

标签: 无人机反制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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