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5日 19:55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的

拍卖公告

湖南华途幸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变更为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衡东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

三、拍卖标的物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

(一)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拆迁房屋行政赔偿受偿权

(二)土地使用权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衡东县吴集镇龙江村的使用权面积为*****.4平方米的一宗住宅用地、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暂挂衡东县公路管理局名下的位于衡东县吴集镇龙江村的使用权面积为*****.0平方米的一宗工业用地。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面积(㎡)

用途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1

东国用(2014预)第0011号

*****.4

住宅用地

631

1328.22

二期空地

2

东国用(2008预)第******

*****.0

工业用地

76

92.17

三期空地

总计


*****.4



1420.39


上述土地使用权处置评估价为1420.39万元,拆迁房屋赔偿受偿权金额为2861.94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4282.33万元,保证金:420万元,增价幅度21万元。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涉及的司法诉讼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3、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回收的可能性,请竞买人谨慎竞拍,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相关文件对于受偿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者内容冲突或导致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受偿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标的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原因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本转让资产项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受让方承担。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对相关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受让方因受让受偿权导致的风险和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8、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等情况不作担保。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自2022年11月06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初步定于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31*****577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竞买人经过实地看样后,须提交相关资质给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与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竞买协议》等相关文件,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与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者自行参加竞买的,管理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相关后果。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拍卖开始前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二)拍卖成交后,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三)本标的物存在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2月08日17时前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华途幸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县支行,账号:8336 0309 0000 *****】,汇款时备注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拍卖款。

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京东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京东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个人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3NvsKEmTcLo2c8K4NfLNDWWnEsHK/index.html

企业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2NLnxeretyUVmnPaeRUxWLNyzXcH/index.html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s://pro.jd.com/mall/active/cigXJZQfuL9GC5u4MgfwEdR7AqZ/index.html

十、标的物交付及过户

(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届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受领标的过程中,不属拍卖标的范围内的物品,买受人不得搬离、处置、挪动(管理人有要求的除外),违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其他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唐先生135*****886 虢先生189*****672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湖南风云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所含标的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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