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潭乡公矿网挂 (2022)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及《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一宗采矿权。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宗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本次矿业权出让为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矿权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四、出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及技术指标要求等:见公告。
本次挂牌交易的委托方承担矿业权许可责任。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三)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四)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前期投入成本和原有采矿权资产评估价值的资金实力,需由银行出具止付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5566.075万元的止付证明及协助竞买止付管理承诺函(其中矿业权出让费用4149.4456万元,前期投入成本7172.74万元,原采矿权资产价值及土地使用权估值24243.89万元)。原采矿权人参与竞拍则提供矿业权出让费用和前期投入成本11322.1856万元的止付证明(其中矿业权出让费用4149.4456万元,前期投入成本7172.74万元)。竞买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人承诺函(止付证明管理要求办理及相关格式清单详见银行止付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资质条件。
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六、报名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注册的报名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14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包括:
1、《湘潭市公共资源中心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操作指南》
2、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3、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4、竞买申请书(样本);
5、 矿业权界址图;
6、矿业权技术指标要求;
7、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通过网上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报名期内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办理并绑定好数字证书,上传相关需审查的资料,提交本宗采矿权的竞买申请、生成竞买申请书。
竞买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报名期内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办理并绑定好数字证书,上传相关需审查的资料,提交本宗采矿权的竞买申请、生成竞买申请书。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并赋予相对应的竞买人对应宗矿的竞买权限后,方可参加矿业权网上竞买。
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可在2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在报名审核期截止前重新提交审核。
竞买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最高报价竞买人进行成交结果确认,核发成交确认书。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查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挂牌报价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时;
(二)挂牌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10:00时;
八、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潭乡公矿网挂 [2022]002号:
(一)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149.4456万元[¥4149.4456万元]。
(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100万元]。
九、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矿业权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技术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2年10月21日9:00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好数字证书、交易资格确认合格、,并经系统确认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本次采矿权挂牌为无底价挂牌。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2年11月04日10:00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
3、网上挂牌报价期间进行过至少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视为有效竞买人,并且有效竞买人不少于两位时,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五分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所有有效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的报价。
4. 网上挂牌报价期间仅一个有效竞买人出价,系统按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最高报价为本次挂牌最终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后,系统将在倒计时5分钟准备期后,全部有效竞买人自动进入限时竞价。
2.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倒计时,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
3. 如在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本次挂牌最终价。
4、如在限时竞价中无人加价,系统将按网上挂牌竞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确定本次挂牌最终价。
5、系统即时显示本次网上挂牌限时竞价结果。
(五)成交结果公示
挂牌成交后,当天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在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公布此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凭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网上挂牌出让信息公布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天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在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公布此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
(八)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以及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相关资料7个工作日内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成交采矿权的有关手续。与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九)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
竞得人依据《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成交价款。
十、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报名截止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矿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矿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采矿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四)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矿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六)采矿权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价款,否则取消采矿权成交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采矿权由委托方重新委托挂牌出让;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挂牌交易无法实现的;
3.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交易无法成交的;
4.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矿业权总价款,不含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矿业权许可证》。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网上挂牌出让。
(十二)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十三) 其他事项:
1、采矿权出让收入、契税按现行政策缴纳。
2、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7工作日内与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3、成交后委托方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负责交付矿区。竞得人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土地补偿费及其他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4、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标准缴纳。
(十四)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矿业权交易规则》、《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办理。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