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9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9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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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7日 14:57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9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2)渝05强清92号申请人重庆弘万物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1994年6月15日,重庆渝丰实业公司注册成立,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1998年6月10日,重庆渝丰实业公司因改制注销,同日成立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股东为邓东模、黄和平,并明确重庆渝丰实业公司人员、设备、物资、债权、债务等由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械制造、销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纺织器材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用零部件、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丝绸及棉麻制品、农副产品、水产品。2001年4月8日,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0年8月25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弘万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万公司)与重庆渝丰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即(2000)南经初字第380号案件(该案所涉债权债务形成时间为1998年1月、2月)作出民事判决:重庆渝丰实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弘万公司支付所欠钢材款******元,并从1998年5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二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弘万公司向南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2001)南执字第649号案件。2001年9月10日,南岸区法院作出(2001)南执字第649号民事裁定,以重庆渝丰实业公司已注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南岸区法院在执行(2001)南执字第649号案中,弘万公司向南岸区法院申请追加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邓东模、黄和平、重庆市涂山镇人民政府为被执行人。2019年6月10日,南岸区法院作出(2019)渝0108执异40号执行裁定:追加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为(2001)南执字第649号案件被执行人;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弘万公司履行(2000)南经初字第38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驳回弘万公司其他异议请求。 2019年12月9日,南岸区法院以被执行人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弘万公司也未提供财产线索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重庆弘万物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渝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各破产管理人暂不到院监督,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肖雯雯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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