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体育中心场馆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新沂市体育中心场馆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体育中心场馆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YDL-T2022-0029
项目名称:新沂市体育中心场馆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最高限价:90.0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体育中心场馆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信息发布屏、客流量统计摄像设备、智能储物柜、智能闸机、自助终端、智慧场馆平台、智慧停车系统等,具体采购数量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于 ?20 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并且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至,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下载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9: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9: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玲莉 ? ?联系电话:183*****999
地址:新沂市金鼎名城G12-7(北门西)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4)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5)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6)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7)特别说明: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解密完成后不要离开,应时刻关注开标大屏的公告栏信息,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窦勇 ? ?电话:138*****08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
公司地址:新沂市金鼎名城G12-7(北门西)
联系人:张玲莉 ? ? ?联系方式:18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莉
联系方式:183*****999 ? ?
? ? ? ? ? ? ?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智能化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