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靶船中修
某靶船中修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三)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适用范围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类别;(四)入选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承制范围需涵盖舰艇舾装件、零部件、配套设备和甲板机械设备建造或修理等内容至少其中一项;(五)具备项目维修所需的技术能力。(六)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运转正常;(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八)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承制,不接受转包。";
一、项目名称
某靶船中修。
二、主要用途、任务内容
2.1任务内容
对某靶船进行维修,恢复技术状态,以满足试验任务需求。
2.2靶船组成及功能
2.2.1靶船载体组成
主要由载体和配套设备组成。
靶船载体为左右双浮体结构,每个浮体内部设20个水密隔舱;在浮体上部用纵横梁把左右两浮体连结成一体,并形成甲板工作平台;平台上设置防滑钢板网;平台四周设置护栏,两侧设系缆桩和舷梯;艏艉设置导缆轮,共2个;两浮筒内侧设拖带眼板,共4个;载体两侧设置钢质护舷和轮胎护舷;艏、艉圆弧处设置筒形橡胶护舷。
配套设备主要包括锚设备、各种绳缆等附属装置。锚设备进行过改装,艏艉各为1000kg霍尔锚。
2.2.2靶船载体系统功能
具备拖带航行和锚泊能力;
具备加装靶载通信中继设备能力;
具备加装靶载测量装备能力。
2.3维修需求
(1)全船整体除锈、涂装保养;
(2)浮筒、横梁、纵梁、钢板网、钢质护舷等损坏部位,具备修复条件的原位修复,不具备修复条件的进行换新处理;
(3)全船护栏,碰垫轮胎及固定索、卸扣全部按原规格换新;
(4)更换全部牺牲阳极保护(防腐锌块);
(5)绳缆(锦纶缆,Ф55mm,110m)2根换新。
2.4修理要求
2.4.1整体除锈涂装
载体上岸进行整体除锈喷砂,喷砂要求达到Sa2?级以上;水线下喷涂环氧底漆二度,中间连接层一度,防污漆三度;水线上底漆二度,面漆二度;空舱室底漆二度。每度涂装后进行报验,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度油漆涂装。
2.4.2浮筒部分
靶船上岸修理,清理浮筒损坏部分,嵌补修复,切割与焊接部位必须规则走线,设计内部扶强材,必须按照原图纸设计要求恢复,并做密性试验。
2.4.3平台结构
受损横纵梁、甲板安装梁等部位进行清理修复;无法修复部位切割拆除,换新修复,不得搭接,横纵梁钢板厚度≮12mm。
2.4.4护栏
全船护栏进行更换,采用Ф28mm和Ф34mm无缝镀锌管进行焊接。
2.4.5钢质护舷
根据损坏情况修理或者换新,按照原图纸设计要求。
2.4.6碰垫
按原型号更换全船碰垫(轮胎碰垫Ф1100mm)及卸扣、固定索(Ф25mm),并在底座进行加强保护;对橡胶护舷损坏部分进行修理。
2.4.7舾装件
牺牲阳极保护(防腐锌块)40块全部换新,牺牲阳极保护(防腐锌块)焊接焊脚高度3mm;
绳缆(锦纶缆,Ф55mm,110m)2根换新。
2.4.8钢板网
部分钢板网换新,重新制作后,做热浸锌处理,中间加一道横板加固,钢板网规格换新量为40m2。
2.5工艺要求
2.5.1除锈要求
2.5.1.1总体要求
表面处理等级为ISO8504-3-1993标准,所有的锐边,小孔的边缘,以及由火工切割的自由边均应打磨光顺。
2.5.1.2预处理
厚度小于等于6mm的钢板及型材采用动力工具除锈至St3级或酸洗处理;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及型材冲砂除锈至Sa2?级。经表面预处理后的钢材,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喷涂15-25μm的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
2.5.1.3二次表面处理
在涂装涂料系统的第一道底漆之前,钢材表面均须进行涂装前的二次表面处理,二次表面处理工作包括除锈和清洁工作。除热镀锌件以外,全船以电动打磨方式除锈处理,对锈蚀、焊接、灼烧及车间底漆损伤区域的二次表面处理按下表要求进行处理:
区域 | 岸上修理阶段破损部位 | 码头修理阶段破损部位 |
外板水线以下 | Sa2? | St3 |
外板水线以上 (浮筒甲板以下) | Sa2 | St3 |
工作平台(钢板、横纵梁)与浮筒甲板面,栏杆等 | Sa2 | St3 |
空舱 | Sa2 | St3 |
2.5.1.4复涂前的表面清洁
涂装前,用稀释剂、钢丝刷或压缩空气等适当方法除掉钢板表面的油、水分、灰尘及其它异物。
2.5.2涂装要求
2.5.2.1涂装施工
油漆施工通常采用无气喷涂,当喷涂难以进行时,可以使用刷涂或滚涂的方法;油漆不能在雨、雪、雾等天气条件下或相对湿度大于85%或钢板温度低于露点3℃等引起结露的情况下露天施工;油漆的混合、稀释、混合后适用期及涂装间隔应根据油漆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在小孔边缘如切口、扇形孔、排水孔及火焰切割构件的自由边等不规定其干膜厚度,但进行预涂;涂装后涂层干固良好,肉眼观察无漏涂、无皱皮、无裂纹、无流挂、无明显针孔和无明显预涂刷痕等缺陷。完工漆膜基本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
2.5.2.2膜厚
除边角外,至少有85%检测点的干膜厚度应达到规定干膜厚,其余15%检测点的干膜厚度应达到规定干膜厚的85%;舱室内每10m2、其它部位每20m2检测5点;外板防锈漆测量总干膜厚度,外板防污漆控制其湿膜厚度。
2.5.2.3油漆配套
当部位或空间没有特殊规定时,其油漆配套与周围环境或舱室配套相似。各部位油漆配套见下表:
序号 | 涂装部位 | 油漆名称 | 干膜 (μm) |
1 | 外板水线以下 | 环氧漆 | 125 |
环氧漆 | 125 | ||
中间漆 | 75 | ||
无锡长效防污漆 | 75 | ||
无锡长效防污漆 | 75 | ||
无锡长效防污漆 | 75 | ||
2 | 外板水线以上 (浮筒甲板以下) | 环氧漆 | 100 |
环氧漆 | 100 | ||
环氧面漆 | 50 | ||
环氧面漆 | 50 | ||
3 | 工作平台(钢板、横纵梁)与浮筒甲板面,栏杆等 | 环氧漆 | 100 |
环氧漆 | 100 | ||
环氧面漆 | 50 | ||
环氧面漆 | 50 | ||
4 | 空舱 | 通用环氧漆 | 100 |
通用环氧漆 | 100 |
2.5.3焊接要求
2.5.3.1对接焊缝
除注明单面焊接处,所有对接焊缝,手工或自动焊接时,应按照国军标标准要求,对不同厚度的钢板使用相应的焊接方法。
厚度差大于或等于4mm的钢板焊接时,削斜厚度较大的钢板边缘,均匀过渡,削斜宽度应不小于厚度差的4倍;
载体主要结构的平行焊缝应保持一定距离,对接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100mm。
2.5.3.2角接焊缝
肘板趾端的包角双面连续角接焊缝长度,应不小于连接骨材的高度,且不小于75mm。长度在300mm以内的焊缝采用双面连续焊。
在肘板区域内骨架腹板与面板需采用双面连续焊。
型钢端部,特别是型钢的端部削斜时,其包角双面连续角焊缝的长度应为型钢的高度或不小于削斜长度。
当各种构件的切口、切角和开孔的端部处和所有相互垂直连续构件垂直交叉处的板厚大于12mm时,包角双面连续角焊缝的长度应不小于75mm,板厚小于或等于12mm时,包角双面连续角焊缝的长度应不小于50mm。
甲板设备基座区域骨架与主体结构采用双面连续焊。
平行的角接焊缝与对接焊缝之间不小于50mm。
2.5.3.3焊接标准
符合国军标要求。
2.5.4密性试验要求
载体的水下部分以及下水后无法检查或修复部分,应在下水前进行相关密性检查。采用整体舱室打压试验方式,试验压强0.02Mpa,舱室外部喷淋肥皂水。若发现气泡,对局部进行修补后再次测试,直至无气泡产生。
2.6质量保障要求
应按照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关要求执行,对设计、生产和维修等整个过程的技术状态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按程序开展关键节点的评审,对于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质量问题归零标准处理,确保靶船维修质量,质量管理与控制参照以下标准:
ISO8504-3-1993 《第三部分 手工和动力工具清洗》;
GJB481-88《焊接质量控制要求》;
GB/T *****《融化焊用钢丝》;
GB/T3513-1993《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
GJB/T4730-2005《无损探伤规范》;
CCS《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设计与建造部分);
CCS《船用钢材火焰切割面质量标准》;
CB 257-1998《钢质海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
修理工作完毕后,应按照维修项目管理单位与承修单位共同商定的《靶场验收试验大纲》组织验收。
2.7使用及维修维护保障要求
2.7.1操控及维修维护保障要求
各单元在维修安装时要满足海上使用要求,且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工作。
2.7.2安全性要求
甲板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在拖带、使用、装卸和维护时,造成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三、维修周期
30日内具备靶场验收条件(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四、对接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三)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适用范围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类别;
(四)入选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承制范围需涵盖舰艇舾装件、零部件、配套设备和甲板机械设备建造或修理等内容至少其中一项;
(五)具备项目维修所需的技术能力。
(六)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运转正常;
(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八)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承制,不接受转包。
五、对接方式
现场对接。
六、现场对接需提供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被授权对接人员身份证明;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五)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及副本;
(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七)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八)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一次银行资信状况证明、存款资金证明;
(九)无失信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失信查询结果截图);
(十)提供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的承诺。如无法提供查询页面需提供书面说明,同时提供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承诺;
(十一)近三年作为乙方承担过同类项目维修生产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合同首页、合同当事人页、标的页、供货明细页等;
(十二)本单位基本情况及维修生产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十三)其它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接人员身份证明外其他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被邀请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现场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一)对接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12月8日09:00至17:00(若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接材料提交地点及方式
参与需求对接单位派专人送至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并参加现场对接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参谋 0429-******* 133*****997
八、其他要求
(一)参加现场对接单位现场提供6份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需求对接材料;
(二)参加现场对接且符合资格要求是确定采购入围单位的必要条件;
(三)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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