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牌宣传招标公告

城市品牌宣传招标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受彬县文物旅游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县城市品牌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县城市品牌宣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D-XY-ZB-15009

  三、采购人名称:彬县文物旅游局

  地  址:彬县泾河新区文化图书大楼3楼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为了提升彬县旅游知名度,实施彬县城市品牌季节性、精品化宣传,拟在西安实施以下城市品牌宣传项目。

  I标段:

  1、出租车候车厅(灯箱),含四次画面制作,投放时间9个月;

  2、地铁1号线(三联灯箱),含四次画面制作,投放时间全年;

  3、地铁2号线(电视);含一次视频制作,投放时间全年。

  II标段:

  1、西宝高速K167+500米处路南单立柱广告画面宣传,含四次画面制作,投放时间全年;

  2、福银高速K1725+100米处跨线桥广告画面宣传,含四次画面制作,投放时间全年;

  3、西安公交车(27路、202路、106路、211路、23路)城市品牌宣传,含四次画面制作,投放时间全年。

  每个投标人只能同时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项目用途:宣传彬县城市品牌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I标段:346.23万元 II标段:90.57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且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类行业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三年(2012年至今)同类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30至2015年5月11日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4、第六项所需证件均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另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芙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兰路支行

  帐号:****************39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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