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光泽县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光发改审【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正源生态食品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光泽县鸾凤承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光泽县鸾凤乡十里铺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冷链仓储中心*);">*****平方米,配送、分拨中心(钢结构)*);">*****平方米,食品加工车间(钢结构)*);">*****平方米,联检大楼(装配式)3881平方米,宿舍楼(装配式)5464平方米,汽修车间3883平方米;配套建设长1500米、宽12-24米道路,集中充电桩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基础设施;购置制冷系统、电梯等设备,建设园区物流 5G运输仓存储管理调度平台等;本工程联检大楼及宿舍楼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配送及分拨中心、食品加工车间采用钢结构,其余建筑采用预拌砂浆,预制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钢筋采用 HRB400 级抗震钢筋,填充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具体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光泽县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光泽县生态食品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人防、一般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电梯、智能化、通风空调、钢结构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须强化BIM技术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运用,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冷藏库设备、速冻库设备、电梯、5G 运输仓存储管理调度平台、汽修设备、冷藏运输车、变压器、充电桩等)。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编制预算清单时暂估相应费用,结算按实计算。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积极应用BIM技术在项目的实施和交付过程,提高项目协调、可视化、高级协调能力,解决全面协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工期目标圆满实现。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元,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为*);">********元,勘察费暂定为*);">******元{暂根据可研批复金额的50%计取为:{*);">******×50%=*);">******元},设计费暂定为*);">*******元{暂根据可研批复的工程费*);">*****.9万元为计算基数下浮40%计取([566.8+(1054-566.8)×(*);">*****.9-*);">*****)/(*);">*****-*);">*****)]×1.0×1.0×1.0×(1-40%)]=369.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和招标代理费)暂按*);">******元。以上勘察费最终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实结算。设计费暂定价仅作为合同执行期间拨款依据,设计费最终以发包人或有权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造价(未下浮)和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之和为计费基数,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无其他设计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注:投标人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日 1*: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12日 23:59:59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00:00 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0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鸾凤承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十里铺村110号,邮编:*);">******

电子邮箱:szzxywyb@126.com

电话:*);">189******96,传真:/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邮编:*);">******

电子邮箱:szzxywyb@126.com

电话:0591-*);">*********);">189*****390,传真:0591-*);">********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955262

标签: 冷链物流 总承包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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