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法律服务[C0801]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通[2019]70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鲁司[2019]71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通过考察和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在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拟建立一套涵盖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调查取证、参与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六大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公证对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通过鲁司【2021】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司法厅 关于补增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规定,指定泰安市岱宗公证处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该项服务业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故本项目只能由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提供相关服务。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承担此项目。特此说明。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

三、公示期限:2022-11-07至2022-11-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于处长

联系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053*****26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卫波

联系电话:*******

3.代理机构: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敏

联系地址: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区望岳东路55号

联系电话: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证参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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