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中心】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利川市中心】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已由恩施州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汪营镇2个村(高笋塘村、石门坎村) 建设规模:面积2138.8亩、46个小班,苗木******株含补植苗木,其中水杉*****株、柳杉*****株、马褂木*****株、山桐子*****株、枫香*****株,工日*****个,防火工具为对讲机4个、扑火2号工具30把、3号工具30把、大斧和砍刀各35把,病虫害防治工具背负式喷雾机(高程)1台、防治药品(白僵菌5公斤)。 其他:招标最高限额157.******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 标段划分:利川市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E包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5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项目建设期限:4年(2022-2025年),其中人工造林苗木栽植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抚育、补植建设期为2023-2025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造林绿化,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营造林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过投标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且须提交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承诺书(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查询“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良行为公示栏,查询结果应提交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作出判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 “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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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7日 | ||||||||||||||||||||||
备注: |
标签: 天然林保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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