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府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2022年天府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耕地恢复,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22﹞34号)精神,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实施范围

本文中粮食等重要农作物仅指粮食、油菜和蔬菜。新区8个涉农街道辖区内,腾退2020年11月底前占用耕地栽种定植的低效果树、茶树、花椒树以及苗木等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恢复粮食、油菜和蔬菜种植的,均可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优先支持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

二、腾退要求和补贴标准

腾退的果木亩栽株数≥60株或树冠覆盖率≥6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全面积计算;30~60株(包含30株)或树冠覆盖率30%~60%(包含3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比例折算亩均补贴标准;30株以下或树冠覆盖率30%以下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对果木腾退后,完成水系恢复、根茎清理、地块平整、土壤酸碱度调整、地力提升等项目内容,达到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条件并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并承诺今后不再复种果树、苗木,确保腾退后的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给予30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对象

项目补贴对象为:2022年5月以来,开展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且通过验收的自然人、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四、实施期限

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

五、申报程序和验收核实

(一)业主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于2022年11月14日前向当地街道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果树、茶树、花椒树以及苗木等种植照片(提供的照片中必须有参照物),拟腾退地块位置、面积、株数或树冠覆盖率资料等。

(二)项目审核

街道负责初审汇总《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统筹城乡局会同街道、村(社区)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公示,委托第三方对区域内报送的果木等腾退面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明确矢量范围,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公园城市局对拟腾退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进行核实,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业主申报情况分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测量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确定后,上报统筹城乡局和公园城市局。

统筹城乡局和公园城市局对街道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对同一业主在街道内各村(社区)的果树、苗木等腾退面积情况应进行合并,对街道报送的果树、苗木腾退面积等情况负责,审核结果在统筹城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由统筹城乡局会同公园城市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报情况,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资金投入概算、项目实施协调管理、督查验收等予以说明,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合格项目按程序予以备案。

(三)项目实施

街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业主开展果树、苗木等腾退,引导业主自行完成渠系完善、根茎清理、地块平整、土壤酸碱度调整、增施有机肥等土地平整和水系完善工作。

(四)项目验收于资金兑付

项目完成后,业主在2023年6月10日前向街道申请验收,如实填报《 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田块整理照片(要求田面平整)、改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照片,所提供照片要求于申报时提供照片中参照物相同、角度相同。

统筹城乡局统一组织验收工作,对腾退后的土地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面积进行实测,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作物长势良好,腾退改造后的土地有效土层厚度≥50厘米(或不低于周边耕地有效土层厚度),灌排能力与周边耕地基本一致,具有基本的灌水、排水条件。项目验收完成后公园城市局应及时将地类变化情况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统筹城乡局、街道、村(社区)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城乡局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项目实施、质量验收等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公园城市局应当做好腾退地块的地类认定,及时将腾退地块的地类变化情况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街道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项目实施主体筛选、公示、验收、补贴对象确定等关键环节管理控制,特别是要做好工作的组织管理,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参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2020年都江堰精华灌区恢复水稻种植项目点位设立标识的通知》(〔2022〕7-11)中标识标牌设立相关要求设立腾退标识,建立项目实施点位矢量地图。要强化工作督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准确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规范项目验收。各街道要协助第三方加强项目监督和验收,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项目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与核实。要加强项目档案归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方案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实施、腾退前中后对比照片和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详实的档案卷宗,确保项目经得起验收、审计、绩效评价等检验检查。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补贴资金要在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到项目具体承担主体。

(五)建立长效机制。将本项目作为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重要内容,并纳入“非粮化”考核任务。各项目街道要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恢复、耕地“进出平衡”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确保腾退后的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腾退恢复耕地应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纳入全市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监测。凡未经批准出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或未按要求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的,一经发现,强制收回补贴资金。

附件:1.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立项申报表

2.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请汇总表

3. 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

4. XX街道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公示表


附件1-附件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 腾退 恢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