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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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
发布时间: 2022-11-07 16:00:00原文链接

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 2022﹞ 交通( 公开) 00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关于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2〕210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设计总路程27.8km。参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10.0m,路面宽10.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共分为两条路线:东环线起点桩号K2+470,终点桩号K18+599.660,路线全长16.13km,西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1+670,路线全长11.670km;本项目东、西两线总长27.8km。

(1)先对裂缝病害进行扩缝、除尘后采用灌缝胶封处理。

(2)全幅加铺3cm厚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包括东、西环线行车道、自行车道、花海乐土和五里泉停车场)。

(3)自行车道每300或500m铺设一道50m长彩色陶瓷颗粒面层。

(4)全线恢复道路标线。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6月 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7月5日。

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标段里程(km)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主要工程内容

分路线小计(万元)

标段合计

(万元)

AYHX

-SG

阿伊环线路面改善项目

27.8

2033.95

2033.95

公路工程

(详见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最近五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或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的养护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 CA 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 CA 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 CA 锁后方可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 2022年11月14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企业信息注册及 CA 锁办理:

实体 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 4家 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 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 83 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103、10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 0482-*******(江苏翔晟)、0482-*******(内蒙古一证通)、0482-*******(内蒙CA)、0482-*******(北京 CA)

移动端 CA 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 CA 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 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新点标证通)。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5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0482-*******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482-************** 咨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22年11月16日(集合地点: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院内)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09时30分

7.3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www.xamggzyjyzx.org.cn/BidOpening)进行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 本次投标,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482-*******/*******)。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7.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5施工 AYHX-SG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30万元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09时3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 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于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法在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显示,所以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监督人处,以便在开评标过程中进行复核。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jtyst.nmg.gov.cn/)、兴 安 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兴安盟阿尔山市

电 话:0482-*******

邮 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安盟阿尔山市

邮 编:******

电 话:0482-*******

联 系 人:聂相坤

招标代理: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

邮 编:******

电 话:198*****611

联系人:王先生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附件.docx

评标办法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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