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及元氏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和材料招标公告
栾城及元氏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和材料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栾城及元氏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以下简称“栾城及元氏供水工程”)设备和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栾城\元氏均为5万吨/日水厂及配套管网。 5.3 建设类型:新建。 5.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已具备全面开工条件,计划2015年7月设备开始安装,2015年9月系统调试开始。 5.5 工程依据:BOT特许经营协议和项目地方核准(石栾发改投资核字[2015]3号、(元发改核字[2014]8号))。 5.6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按工程动态总投资的30%考虑,其余部分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5.7 位置: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元氏县。 5.8 交通运输:公路运输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元氏县供水工程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人民币及以上。 7.3投标人供货设备品牌应有规模5万吨/日以上(含)水厂的相应业绩,或者投标人具有水厂类似的供货或设备总包供货业绩(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7.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5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市政水务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8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厂家授权证书及设备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认证证书。 7.9特殊要求:(1)四标段投标人投标设备须通过3C认证,不接受投标人对四标段所有设备均代理的情况。(2)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特别提示: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提供无关业绩将被扣分。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八、资格后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的单位请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申请书即可,投标申请书需加盖公章(pdf版本与word版本(word版本为可编辑版本不需要电汇凭证及盖章)),pdf版本投标申请不接受未加盖公章的文件。请在投标文件中做入下列相关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 8.1、投标申请书; 8.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 8.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4、业绩【须提供不少于资格条件规定的对应台(套)的相关设备的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需提供与所提供设备合同文本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 8.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须提供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6、投标人需提供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8.7、资信等级证明。 8.8、其他第七项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17:00时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标书,标书一经购买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必须为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可编辑格式)及电汇凭证。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其他同上。 2、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8:00-17:00以前。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同时提交邮箱:caol@chec.com.cn、qinyang@chdt.com.cn、********@qq.com (请不要加qq号码咨询,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以上邮箱一起发送) 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至上述邮箱,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PDF文件与一个word可编辑版本。《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投标申请文件电子版的名称均需填“(栾城及元氏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 标段招标+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 每套标书收取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曹露 电话:***-******** E-mail:caol@chec.com.cn 传真:***-********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工程大厦A座7层水处理 12.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 电话:***-********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胡勇 电话:***-******** E-mail:********@qq.com (请不要加qq号码咨询,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 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 十三、附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附表: 栾城\元氏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 (标段名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书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表填好后除传真外,还务必请给招标公司发word形式(可编辑拷贝)电子版(以便招标公司拷贝投标人基本信息)!!谢谢配合! 3、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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