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购买服务计...
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购买服务计...
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26号)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升预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同意,拟继续深入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项目代码:E0903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专项的政府预算、决算、预算调整审查监督咨询服务;
(二)政府债务审核与评价咨询服务;
(三)财税收支形势趋势分析咨询服务;
(四)专项的政府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咨询服务;
(五)预算联网监督技术性辅助服务;
(六)其他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咨询服务。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此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期限可以为三年,每年签订合同;期间若因第三方服务质量、服务成果未能达到要求,我单位可提前终止协议。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每年40万元(含)以内。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
具有财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胜任能力强、业务质量有保证、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全面理解本服务咨询业务,并有较强专业团队保障本项目执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九、有关事项
请有意向并且符合承接标准的第三方机构自此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名,报名需提交报名表、企业概况、一至两篇优秀咨询报告(以往工作实绩)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对当前我市财税经济形势的分析报告,相关资料请发送至邮箱,邮箱号:ygw6946@163.com
联系单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
附:报名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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