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M2022-DZ0042-2023年大宗复印纸采购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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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M2022-DZ0042作者:卢扬华熊睿晨发布时间:2022-11-07 17:20
关于XM2022-DZ0042-2023年大宗复印纸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三)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2022-DZ0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大宗复印纸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7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号为:129*****010055*****61799

2.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五、付款方式:“*2、货交采购单位仓库的,经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采购单位凭下列单证和文件在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100%的3个月承兑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范围仅限下述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和平安银行):

a.金额为100%的该批次货款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b.中标供应商已缴纳该批货物的中标服务费的证明材料和二次配送费和仓储操作费的证明材料;

c.采购单位已收讫的该批次货物的收货单。”更正为:

“*2、货交采购单位仓库的,经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采购单位凭下列单证和文件在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100%的6个月承兑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范围仅限下述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和平安银行):

a.金额为100%的该批次货款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b.中标供应商已缴纳该批货物的中标服务费的证明材料和二次配送费和仓储操作费的证明材料;

c.采购单位已收讫的该批次货物的收货单。”

3.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六、其他要求及说明:“*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一旦中标,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为转账支票或电汇凭证(不收取现金、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扣除相应费用)。逾期未缴交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更正为: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一旦中标,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为转账支票或电汇凭证(不收取现金、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扣除相应费用)。逾期未缴交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4.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售后服务要求增加“*7. 售后服务网点:投标人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可以提供厦门市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至少2个(含)且人员超过10个(含)。”

5. 评标标准调整如下:

“(一)技术评分(F1):按55分评分法,技术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细则内容

满分分值

1-1

定量: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克重正负偏差不得大于4%。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定量≥71g/㎡的得3分,67.2g/㎡<定量<71g/㎡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2

定量: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克重正负偏差不得大于4%。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定量≥80.3g/㎡的得3分,76.8g/㎡<定量<80.3g/㎡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3

厚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厚度需大于等于92微米。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厚度≥101微米的得3分,92微米<厚度<101微米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4

厚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厚度需大于等于103微米。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厚度≥104微米的得3分,103微米<厚度<104微米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5

挺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使用弯曲法,纵向挺度大于等于75MN,横向挺度大于等于32MN。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横向挺度+纵向挺度)≥135MN的得3分,107MN<(横向挺度+纵向挺度)<135MN 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6

挺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使用弯曲法,纵向挺度大于等于100MN,横向挺度大于等于42MN。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横向挺度+纵向挺度)≥164MN的得3分,142MN<(横向挺度+纵向挺度)<164MN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7

平滑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平滑度≥18s(正反面均)。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平滑度(正反面最低值)≥23s的得3分,18s<平滑度<23s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8

平滑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平滑度≥18s(正反面均)。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平滑度(正反面最低值)≥23s的得3分,18s<平滑度<23s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9

不透明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不透明度≥91%。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不透明度≥93%的得3分,91%<不透明度<93%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10

不透明度: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不透明度≥93%。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不透明度≥94%的得3分,93%<不透明度<94%的得1.5分,其余得0分。(得分可并列)

3

1-11

可勃值: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可勃值≤35.0。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可勃值(两面中最低值)≤23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2

可勃值: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可勃值≤45.0。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可勃值(两面中最低值)≤28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3

尘埃度: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尘埃度(0.3mm2~1.5mm2)≤16。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尘埃度(0.3mm2~1.5mm2)=0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4

尘埃度:满分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尘埃度(0.3mm2~1.5mm2)≤16。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尘埃度(0.3mm2~1.5mm2)=0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5

净含量偏差(短缺量):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净含量偏差(短缺量)≤5。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净含量偏差(短缺量)=0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6

净含量偏差(短缺量):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净含量偏差(短缺量)≤5。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净含量偏差(短缺量)=0的得3分,其余得0分

3

1-17

交货水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7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交货水分3.5%-7.0%。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4.2%≤交货水分≤6.5%的得2分,其余得0分。

2

1-18

交货水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产品中80克复印纸按照国标GB-T*****-2020优等品要求交货水分3.5%-7.0%。满足此标准的前提下,4.2%≤交货水分≤6.5%的得2分,其余得0分。

2

1-19

生产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品牌的国内制造商(制造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的生产者(制造商)为准)及关联企业拥有2条及以上原纸机生产线的(不含租赁的原纸机生产线),投标人得3分,拥有1条原纸机生产线的(不含租赁的原纸机生产线),投标人得2分,拥有租赁的原纸机生产线的,投标人得0.5分,其余得0分。(必须提供生产线的照片、声明函,若属于租赁的原纸机生产线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二)商务评分(F2):按15分评分法,商务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细则内容

满分

分值

1-1

根据投标人是否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关联企业、联合体或代理商进行评分。投标人为投标全部产品(品目号1-1至1-10)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关联企业或联合体投标的得3分,其余情况得0分。(得分可并列)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关联企业,凡属制造商的关联企业,其关联关系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财会[2006]3号)中“关联方关系”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后附格式提供《关联企业证明》扫描件。

3

1-2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的生产者(制造商)为准)或制造商关联企业获得PEFC/CFCC认证或者FSC认证的森林面积进行评分,获得PEFC/CFCC认证或者FSC认证的森林面积≥10万公顷的,投标人得3分,9万公顷≤获得PEFC/CFCC认证或者FSC认证的森林面积<10万公顷的,投标人得0.5分,其余得0分。(要求提供森林面积相关的PEFC/CFCC或者FSC证书或者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3

1-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的生产者(制造商)为准)或制造商关联企业在中国获得的排污节水相关的专利个数进行评分,获得的专利个数≥10个的,投标人得3分,8个≤获得的专利个数<10个的,投标人得0.5分,其余得0分。(要求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否则不得分。)

3

1-4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品牌的国内制造商(制造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的生产者(制造商)为准)所属集团属于林浆纸一体化企业的投标人得3分;非林浆纸一体化企业的得0分。(得分可并列)(提供相应凭证,如:组织架构、以往公众宣传图片及报道、所属集团下属林浆纸公司营业执照,否则不得分。)

3

1-5

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制造商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的生产者(制造商)为准)、制造商关联企业是否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的绿色工厂数量进行评分。制造商或制造商关联企业获得4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或者5个省级绿色工厂及以上的,投标人得3分,获得3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或者4个省级绿色工厂的,投标人得2.5分,获得2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或者3个省级绿色工厂的,投标人得2.3分,获得1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或者2个省级绿色工厂的,投标人得2分,没有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得0分。

3

(三)价格评分(F3):按30分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标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确定评标价,并将最低有效标的评标价设为基准价,定其价格得分为30分。按公式:价格得分=30′(基准价/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分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对其提供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参与价格评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附加项目——节能、环保评分(B=B1+B2):有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产品,在评标时将给予加分,具体如下:

a.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20%(含20%)以下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4%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4%的加分;

b.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20%(不含20%)至50%(含50%)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6%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6%的加分;

c.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50%以上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8%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8%的加分;

d.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及其总报价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e.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优惠。

(五)综合得分= F1 + F2 + F3 +B。

备注:1、技术商务评分中涉及排名情况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出排名。

2、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的复印件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6. 本项目恢复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至2022年11月2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22年11月2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C404)(收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2号收标窗口)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五楼

联系方式:黄春兰,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刘明芳,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扬华、熊睿晨

电话:0592-**************

五、附件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宗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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