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请示(实施采购前)
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请示(实施采购前)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公告类型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 ||
公告(公示)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请示 | ||
项目名称: | 玉塘街道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项目 | ||
实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
施 | 按照《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深消安办〔2022〕45号)文件要求,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广泛营造社会关注和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办拟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 ||
购 | |||
买 | |||
前 | |||
公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开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的 | |||
信 | |||
息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安监楼 | ||
联系人: | 麦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
三、请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以上信息进行公告。 |
标签: 消防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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