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招标人为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沙县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长沙县乡镇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其中包括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00 m3/d,污水管网总长度390.704 km。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30年(含建设期2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项目运营期30年。 2.6 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41万元,项目总投由新建项目建设投资、存量项目评估价值、项目建设期利息三部分组成。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约*****.74万元;根据评估报告,存量项目评估价值约*****.85万元;本项目资本金设定拟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5%,剩余占总投资65%的资金由社会资本进行融资,根据项目贷款资金偿还估算,项目建设期内只计息不付息,建设期利息约4551.82万元。 如果项目融资不能顺利完成,由社会资本承担融资责任,以确保本项目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政府可协助社会资本获取融资,但不承担拟融资及融资担保义务。 2.7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暂定采用TOT+BOT方式运作。其中存量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进行资产转让或经营权转让;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服务,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以及现有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泵站及管网等)的运营与维护,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维护服务费收入。 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如下: (1)北至长沙县与汨罗市、平江县交界处。 (2)东至长沙县与浏阳市交界处。 (3)南至长沙县与浏阳市交界处。 (4)西至长沙县与望城区、开福区交界处、捞刀河路、北绕城线、北三环延长线、机场联络道、滨湖东路、长株高速、凉塘路、东十一线、长永高速、蓝田大道、思源路、黄金大道、漓湘东路、机场联络道、大元路、盛祥路、机场专用道、黄金大道、上宾塘路、小康路、大众南路、长株高速、绕城高速。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3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2019年10月-至今)在中国境内运营过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案例【证明材料以排污许可证(其中行业类别应包含污水处理)或合同协议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材料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5)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6)申请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前,与存量资产产权所有方就存量资产的转让达成协议;申请人须承诺若中标后,项目进入运营期,不得因相关价格(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等)是否进行了动态调整,而影响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申请人须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7)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近三个月指2022-8月-2022年10月。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 4.3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申请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09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11-09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申请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本项目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长沙县财政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申请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10.2请申请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申请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10.4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沙县望仙路73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7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联系人:曹倩、段如蔓、杨硕 联系电话: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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