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儋州市第4批)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儋州市第4批)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区(镇)举报详细地址举报内容重点件是否属实是否办结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1SJ2022DZ0034峨蔓镇峨蔓镇茅园村委会西边村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峨蔓镇茅园村委会西边村海边的红树林被村民砍伐后修建虾池,破坏生态环境,希望将虾池拆除并恢复红树林原貌。
属实未办结2022年11月02日上午10时,峨蔓镇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儋州市峨蔓镇茅园村委会西边村海域举报地点进行调查。经调查,养殖池塘养殖种类是南美对虾,养殖池塘面积约200亩左右,养殖池塘建设时间为1992年(《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于1998年10月1日才颁布实施)。经向当地老百姓和养殖管理人员核查,1992年市委市政府为了发展第三养殖产业,当年存在砍伐少量红树林开展养殖的情况。目前没有发现新建设养殖池塘和乱砍红树林违法行为。峨蔓镇已多次做养殖户自行拆除养殖池思想工作,清退养殖,恢复原貌。2022年11月2日,市自然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到该养殖池现场再次排查,峨蔓镇正在积极与市自然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协调下一步处理措施,建议成立处置专班,明确各部门责任,联合执法。将联合市自然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限期对当事人进行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处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件,工单编号:X2HI201*****0028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件一致。
2SJ2022DZ0035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新都安置区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安置区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砖厂)夜间以及周末会排放恶臭气体,目前还出现刺激性的有毒气体,闻到气体身体会出现头晕恶心,因该问题投诉几年未能得到解决。
不属实办结
1.2022年11月1日接到督察组交办单后,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联合对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厂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可能产生异味的无组织蒸压釜蒸汽已收集处理并经末端酸洗后进行排放,现场对酸洗溶液pH值进行测定,呈酸性。
2.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异味监管工作,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9月22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突击对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主要排放口及厂界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同时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各项数据均达标。

1.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做好对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2.由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强化无组织异味、有组织烟气深度治理,确保产生的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SJ2022DZ0036排浦镇排浦镇海花岛1号岛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排浦镇海花岛1号岛沿滨海大道一整片的白沙滩,休闲栈道到处是垃圾无人清理,希望可以尽快清理掉垃圾。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1日,排浦镇爱卫办陈应章主任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1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澜泊湾小区对面的海滩和栈道及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由于长时间没人提供保洁,且到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排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2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海滩、栈道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共清运了3车垃圾,共计5余吨。下一步排浦镇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4SJ2022DZ0037东成镇东成镇平地村委会莱村后面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东成镇平地村委会莱村后面的海南农垦金联橡胶加工厂加工橡胶时产生很重的臭味,味道太臭导致客人不愿意到附近的饭店和小卖部吃饭购买东西,还影响莱村村民的正常生活,金联橡胶厂加工橡胶时把污水排放到莱村旁的水沟,水沟里的污水最终排放到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部分属实未办结一、2022年11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派工作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橡胶厂进行核查,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橡胶加工厂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联橡胶加工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一)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联橡胶加工分公司主营是乳胶、胶清胶等产品加工生产,检查中该公司生产正常,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净化处理后排放,并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设备。已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建有配套的污水和臭气治理措施,调查当日该橡胶加工厂正常,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转。
(二)污水处理厂厌氧过程产生的臭气采用除臭塔进行处理。现场发现污水处理厂区域存在无组织异味,污水处理站废水胶收集池未进行完全密闭,废水胶在发酵过程产生较大异味,除臭塔管道衔接处有破漏的情况。?????????????????? (三)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大部分抽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小部分向外排放。建有在线监控系统对其排放废水实时监控并已联网监控,调查当日向外排放口未发现超标情况,未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外排,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经小水沟最终流向北门江,检查中未发现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与农田无法耕种有关联。二、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副市长莫正群亲自带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成镇政府到该企业进行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味问题要求该公司制定整改。
一、现场对该公司做以下整改要求:(一)1、生产过程必须正常运行环保设施,避免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2、对废水胶收集池进行全部密闭,并在进行废水胶清理过程必须做相应恶臭防治措施,避免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3、淤泥池臭气进行收集处理;4、对污水厌氧区收集臭气的破损管道立即进行修复,要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如设施出现故障或设施管道出现破漏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维护抢修。同时要对生产车间如胶清车间等易产生异味的作业区及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全部密闭并收集处理,做到“应收尽收”,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2022年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的废气及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若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将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严格查处。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指导该公司做好整改工作。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续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检查频次,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确保企业的治理措施正常运转

5SJ2022DZ0038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金港花园三期旁的碧桂园的工地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金港花园三期旁的碧桂园工地每天凌晨四点就开始施工,晚上施工到凌晨一点多,半夜还不定时敲打发出声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希望工地可以调整施工时间。
属实办结1.2022年11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人对碧桂园的洋浦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与施工单位核实,该项目已处于封顶阶段,正在室内装修,无夜间施工现象。
2.2022年11月2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碧桂园项目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该公司主体工程混凝土浇筑已完成,现场有轻微的间断性敲打作业声。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1月1日接到环保督察组批转来的群众举报,核实后对洋浦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项目下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参建单位洋浦锐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博嘉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前完成整改。
2.该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召开噪声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对相关班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承诺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2022年11月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调整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

6SJ2022DZ0039雅星镇雅星镇雅文大道225国道旁边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雅星镇雅文大道上的有个橡胶场晚上12点和下雨天排放污水产生恶臭,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部分属实办结
11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境监测站一同到海南琛海实业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进行检查,针对投诉工单内容,现场调阅了该公司环评报告、验收报告、应急预案、监测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图纸等资料,经现场核实,检查当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尾水排入北面的附近荒地但无异味,该公司东南方向污水处理设施处有少量的气味影响。
11月3日,现场对该公司进行了监测。一是对该厂废水处理后的排污口的水进行采样。二是对该厂的围墙背面废气排放进行采样。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确认是否超标,如发现超标排放,将移交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下步我局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监督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7SJ2022DZ0040木棠镇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前面卖家禽(鸡鸭鹅)的摊贩每天凌晨四五点就拉二十多笼家禽到11号前面卖到晚上六七点,家禽每天产生的粪便很臭,整条街都可以闻到,家禽太多叫起来扰民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要求将家禽移至市场售卖。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木棠镇政府组织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场物业站等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调查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 1.该处有2家鸡鸭鹅贩卖摊位,位于市场外围的主要干道上,属于占道非法经营;
? 2.因鸡鸭鹅贩卖,环境卫生较差。
??? 1.木棠镇执法中队对商贩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商贩不得占道经营,于11月3日前全部撤离;
??? 2.要求执法中队加强巡逻力度,减少占道经营行为;
??? 3.要求玉禾田公司加强该处环境卫生整治。

8SJ2022DZ0041木棠镇木棠镇前进街11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前面卖家禽(鸡鸭鹅)的摊贩,凌晨4点至5点营业,产生噪声扰民且家禽粪便恶臭,羽毛到处飞,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木棠镇政府组织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场物业站等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调查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 1.该处有2家鸡鸭鹅贩卖摊位,位于市场外围的主要干道上,属于占道非法经营;
? 2.因鸡鸭鹅贩卖,环境卫生较差。
??? 1.木棠镇执法中队对商贩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商贩不得占道经营,于11月3日前全部撤离;
??? 2.要求执法中队加强巡逻力度,减少占道经营行为;
??? 3.要求玉禾田公司加强该处环境卫生整治。
与SJ2022DZ0040案件重复
9SJ2022DZ0042木棠镇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前面卖家禽的摊贩每天拉家禽到前进街11号进行售卖,家禽每天产生的粪便很臭影响到整条街的居民,鸡毛还到处乱飞,每天家禽乱叫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木棠镇政府组织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场物业站等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调查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 1.该处有2家鸡鸭鹅贩卖摊位,位于市场外围的主要干道上,属于占道非法经营;
? 2.因鸡鸭鹅贩卖,环境卫生较差。
??? 1.木棠镇执法中队对商贩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商贩不得占道经营,于11月3日前全部撤离;
??? 2.要求执法中队加强巡逻力度,减少占道经营行为;
??? 3.要求玉禾田公司加强该处环境卫生整治。
与SJ2022DZ0040、
SJ2022DZ0041案件重复
10SJ2022DZ0043那大镇宝安.山水龙城A区(宝岛路与龙门路交叉口正北方向1095米)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山水龙城A区生活用水污染已达一年多,一是卫生间马桶出现红绣,二是使用口罩绑在水龙头上,口罩出现黄黑色,三是饮用小区的水之后,连续40多天拉肚子,因投诉多次未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部分属实未办结2022年11月3日水务局建管中心陈瑞群副主任联合粤海水务吴永清现场调查部分居民家中水龙头出来水质存在黑色颗粒情况属实。经排查粤海自来水厂主干管水表前水质清澈无杂质。经核实表后自来水管隶属山水龙城自行安装水管。市水务局也组织相关专业单位配合山水龙城物业共同排查,加快编制整改方案后推动实施。
11SJ2022DZ0044白马井镇儋州市白马井镇东山村委会王宅村薯栏地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白马井镇东山村委会王宅村薯栏地80多亩的土地被王宅村的王玉才偷挖土方拉去进行贩卖,希望有关部门到现场核实。
部分属实办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员分别于2022年11月1日、11月3日在邦丰王宅村知情村民的引导下深入举报地点实地核查:地块范围内确实有曾被采挖过的痕迹,但现场没有明显的采坑,部分土地上已种植农作物、桉树。2022年4月15日白马井镇政府对该地块整理,至今未再发生在采挖行为。2022年4月15日,白马井镇政府组织挖机对该地块进行整理。目前,地块基本平整,部分地面上已种植作物。
12SJ2022DZ0045排浦镇儋州排浦镇沙沟村委会群众来信反映:2017年9月有企业老板购买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及沙脊村位于504县道海马公路旁边的林地共计10余亩,该林地属国家四级保护林地,且该老板于2018年上半年拿几户村民采伐林木直接在林地上建房子作为玻璃加工厂,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未能得到解决,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拆除违建房子并恢复林地生态。
不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浦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沙沟村委会沙脊村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1.排浦镇没有玻璃加工厂,也未发现拿村民采伐林木建房的行为。哈尔滨天天洪装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在该地块建设海花岛3号首期工程装饰加工车间,租期2年。2018年8月7日取得儋州市林业局《关于同意海花岛3号首期工程装饰加工车间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儋林函[2018]41号),同意该公司临时占用排浦镇沙沟村委会0.6311公顷(合9.4665亩)的集体林地,期限2年。2.2020年8月7日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到期,哈尔滨天天洪装饰有限公司未办理延期手续,2020年9月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该地块进行农产品贮藏、加工;3.2020年10月17日,排浦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备设施农业用地手续,2021年7月该合作社向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儋州市2020年森林督察工作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暂停办理儋州市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故该合作社未能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022年3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向海南省林业局下达解除海南省儋州市林地区域性限批的通知(资综函〔2022〕15号)。建议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完善使用林地手续,否则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该工单与第2批序号10? SJ2022DZ0025的工单重复。
13SJ2022DZ0046兰洋镇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农场一区二队群众来信反映: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农场一区二队居民梁国堂在自家养了一百多只羊,每天赶羊群出去路上洒落很多羊粪,路上又脏又臭,村民打开窗户异味很重,村民的窗户只能常年紧闭,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希望可以归还村民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1日上午,兰洋镇工作人员到被举报人梁国堂家核查,梁国堂养羊圈位处于居民居住区内的家大院,共50多只羊。现场勘察了解,被举报人梁国堂在放羊路上,安排其妻扫羊粪,羊圈周边虽卫生干净,但异味难除,的确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影响。工作人员现场给梁国堂讲明在居民区养殖禽畜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并对其做思想工作,考虑到经济收入问题,责令限期处理所养羊只,并做好羊圈卫生清理以及消除异味。被举报人梁国堂当场承诺会尽快处理所养羊只。11月2日上午,被举报人梁国堂已把所养的50多只羊全部出售,目前正在清理羊圈,消除异味。

14SJ2022DZ0047那大镇那大镇糖厂与电力村中间的道路(人民西路)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糖厂与电力村中间的道路有大货车出入行驶,噪声扰民,道路扬尘较大影响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属实未办结儋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1月4日上午安排岗点执勤路管员前往该路段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货车,未发现有货车在该路段行驶。1.下一步,儋州市公安局会安排巡逻路管员不定时加强该路段巡逻管控及整治查处工作。
15SJ2022DZ0048光村镇儋州市光村镇新盈农场墩吉队国家新盈湿地公园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光村镇新盈农场墩吉队国家新盈湿地公园里面的红树林被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清污理由将红树林里面的海沙运走,西联居对外公开招标是红树林清污,招到标的是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是否存在以清污理由将海沙拉走贩卖。不属实办结2022年11月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光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光村镇国营新盈农场墩吉队(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观鸟台周边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调查发现,现场实施的是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水系疏通项目,属运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目前项目正在按照合同要求施工,未发现偷挖和贩卖沙子行为。调查中还发现,项目施工方分别于2022年10月8日、10月26日两次欲将泥沙运至附近的东场村用于本项目巡护道路的维护,均被当地村民拦下。该项目属运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被举报的地点在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范围内,调查未发现偷挖和贩卖沙子行为。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光村镇政府明确告知施工方:工程项目产生砂石土仅可用于本项目建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销售。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要求施工方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方便群众监督。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光村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频率,坚决杜绝非法贩卖海沙行为发生

16SJ2022DZ0049木棠镇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前进街11号门前每天凌晨开始卖家禽(鸡鸭鹅),产生严重的异味且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木棠镇政府组织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场物业站等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调查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 1.该处有2家鸡鸭鹅贩卖摊位,位于市场外围的主要干道上,属于占道非法经营;
? 2.因鸡鸭鹅贩卖,环境卫生较差。
??? 1.木棠镇执法中队对商贩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商贩不得占道经营,于11月3日前全部撤离;
??? 2.要求执法中队加强巡逻力度,减少占道经营行为;
??? 3.要求玉禾田公司加强该处环境卫生整治。
与SJ2022DZ0040、
SJ2022DZ0041、
SJ2022DZ0042案件重复
17SJ2022DZ0050那大镇那大镇商业巷石头路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商业巷石头路楼顶的露天歌舞厅每天晚上19:30-22:30营业,产生噪音扰民,向*****反映未得到解决。
属实未办结经市公安局民警吴凌鹏实地了解核实,被投诉的地点属于居民区的商业街,营业歌舞厅也在正常营业时间营业。已多次出警提醒商家降低音量,尽量不要打扰周边居民生活,商家也表示会配合降低音量。
18SJ2022DZ0051那大镇儋州市那大镇东干社区东方北街70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东干社区东方北街70号居民在家里养猪产生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在居民区养猪不合理,且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果,希望能制止该居民继续在该区域养猪。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那大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那大镇东干社区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东干社区东方北街70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养猪厂确实存在有异味的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调查组找到该养猪厂负责人,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告知。目前,该厂已停业整改中,那大镇政府下发环保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负责人签收,并立即整改,在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开业,以免对周边生态人居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对该养猪厂负责人进行生态环保知识讲解和教育,后续那大镇东干社区会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
19SJ2022DZ0052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滨海公园行政一期、洋浦大桥群众来电反映:1、洋浦滨海公园行政一期靠近海边的栈道底下有管道长期往海里排污水,产生很大的异味,不清楚管道源头;2、洋浦大桥两边桥头底下有多根直径一米左右管道往海里排放污水,破坏海洋环境。
部分属实阶段性办结2022年11月1日下午,市水务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到洋浦滨海公园一期靠近海边的栈道底下和洋浦大桥北桥头底下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管道排放污水情况。洋浦滨海公园一期靠近海边的栈道底下排水口是污水提升泵站应急排放口,最近一直运行正常,该排放口无污水外溢。洋浦大桥北桥头(洋浦湾海景花园酒店)大桥底下,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西侧的市政雨水排海箱涵有排放少量的水,属于清水无异味;东侧是刚建成的雨水排口,没有污水排放,酒店靠海边有多处双臂玻纹管DN400排海口,经排查均属雨水排放口。现场也问询正在钓鱼人员,都说没有发现污水排入大海现象。一、督促污水泵站维护管理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做到泵站压力管损坏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
二、要求洋浦大桥下洋浦花园海景酒店加强雨水污水管网管理,确保污水和雨水彻底分流。
三、充分利用现有维护单位,督促加强辖区内雨水、污水管网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20SJ2022DZ0053海头镇海头镇港口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海头镇港口养殖户用塑料管抽地下水养殖海产品,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到陆地再排到海边,导致珊瑚和沙滩被破坏。部分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海头镇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对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水产养殖池、海岸线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沿岸埋设多条取排水管,但现场核查无法确认海头镇近海珊瑚礁分布情况及无法判别珊瑚礁破坏问题。举报涉及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水产养殖业主。目前已排查出海头镇港口居委会共127个养殖场(117户),总面积约197.4亩,养殖方式主要为小型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养殖种类为石斑鱼苗、花螺等。经查,薛海明、骆秋金等已获批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证号分别为琼儋州市府(海)养证[2022]第*****号、琼儋州市府(海)养证[2022]第*****号。经初步比对《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海头镇港口居委会规划为限养区、养殖区,不涉及禁养区问题。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大海,大部分养殖场基本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环评手续、海域使用权证等。(一)2021年5月31日,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儋州市2021-2022年水产养殖分类整治方案》(儋府办〔2021〕22号),明确了限养区、养殖区整治要求。且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开展尾水处理等入户宣传工作,并在2022年5月14日海头镇举办水产养殖培训会议。
(二)为确实做好海头镇尾水整治工作,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委托海南大学编制《儋州市海头镇养殖区尾水集中治理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拟建设海头镇尾水集中治理示范点,海头镇港口居委会尾水整治项目投资估算为9369.51万元,拟规划尾水处理区域面积为*****㎡,主要设置调节池(3000㎡)、填料池(3000㎡),一体化污水设施(5544㎡)、人工湿地(9880㎡)等。

21SJ2022DZ0054王五镇儋州市王五镇前进街48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王五镇前进街48号的棺材加工厂加工棺材板时扬尘太大,木屑飞进居民家中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加工时噪声太大扰民,希望该加工厂老板做好防尘措施并进行降噪处理。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4日上午,王五镇执法中队前往王五镇前进街48号的棺材加工厂进行现场核实。工厂加工棺材木板区域产生大量扬尘、且加工过程中噪音较大。1.王五镇执法中队现场责令该工厂停工停产,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扬尘和噪音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才可复工复产。
2.加工区域用黑色帆布遮挡,工作时打开喷雾机降尘,加工过程中产生木粉集中堆放,并对机器进行加固减震,减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2SJ2022DZ0055那大镇那大镇鼎尚广场天幕白象啤酒体验馆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鼎尚广场天幕白象啤酒体验馆每天晚上十点到凌晨两点期间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距离该体验馆100米位置音量仍达到74分贝,多次与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能得到解决,希望以暗访的形式核查并要求整改。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晚上10点,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鼎尚广场天幕白象啤酒体验馆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因附近是住宅小区,深夜安静的时候确实会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调查组找到该点店主,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告知。店主已同意整改,并表示营业时间内会将音量调小,且会重新安装隔音设备,将噪音降低,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同时对该店主进行噪音知识宣传。后续那大镇会加大力度巡查,做好环保的每一项巡查工作。
23SJ2022DZ0056那大镇那大镇东坡路182号麦麦提烧烤店儋州市那大镇东坡路182号麦麦提烧烤店晚上七点到凌晨两点期间营业,产生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热线反映未能得到解决。
属实办结2022年11月2日晚上9点,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东坡路182号麦麦提烧烤店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店营业时间确实产生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调查组找到该店店主,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告知。经与店主沟通,店主已同意按要求整改,安装排油烟设备。同时对该店店主进行生态环保知识讲解和教育,做好环保工作,不得再有产生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后续那大镇加大力度巡查,继续跟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


附件列表:

附件: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儋州市第4批).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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