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XJ*******
项目名称: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8.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4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5)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货商、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3个工作日)止,为询价采购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询价采购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为询价采购项目,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采购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路1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85*****168
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法:135*****06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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