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深化应用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深化应用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深化应用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深化应用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随着集团公司“十四五”新能源规划征程开启,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面推进新能源工作,积极研究落实集团公司新能源工作部署。
国华集团现已完成了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基础平台开发及部署。依托无人机巡检手段与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的数据交互、AI分析,协同联动,实现了包括无人机数据采集、航迹规划、自主巡检、风机、线路缺陷识别、巡检报告自动生成的业务全生命周期闭环应用。
在工作流程方面,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基础平台已经具备无人机巡检的全流程管控功能,可实现巡检工作及巡检数据全线上流转及线上处理,本期项目增加光伏图像识别算法研究、增加风机自主缺陷分析模型、线路巡检分析模型,增加缺陷位置定位算法、树障隐患分析算法及相关功能。
在系统应用方面,需在山东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蒙东分公司、蒙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广西分公司等八个省完成缺陷算法服务器部署,同时在山东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蒙东分公司、蒙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广西分公司等十个省建立相应标杆站,完成现场数据采集、无人机巡检航迹规划、无人机巡检团队建设、无人机和配套硬件设备供应及系统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建设目标:基于国华集团现有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增加风电及输电图像识别算法,拓展缺陷位置定位算法、光伏图像识别算法及树障隐患分析算法,基于原有系统拓展风机自主巡检模块、消缺导航功能,完成总部侧缺陷识别算法开源部署工作,完成下属8个分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蒙东分公司、蒙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广西分公司)缺陷算法服务器部署,于分公司侧完成缺陷识别工作,完成下属10个分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蒙东分公司、蒙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吉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广西分公司)硬件设备采购、基础数据采集及无人机巡检团队建设工作,各新能源电站站端系统及分公司测系统通过远程访问总部服务器实现各应用功能,完成系统硬件、软件部署实施,采购机载声纹局放检测仪一套、无人机防雷检测系统一套,配合招标人完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项、省级期刊论文1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篇,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份风电或光伏智能化运检系统研究或无人机智能巡检管理系统研究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的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及以上新能源行业无人机巡检相关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3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吕佳明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河北,吉林,江苏,山东,广西,海南,宁夏,新疆,北京市,东城区,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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