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土建、装饰、医疗防护工程、强弱电、消防、给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相关标准: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4.4本项目完工后,成交单位需办理本项目的环评验收、控评、预评及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超过90天。
三、技术规格: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本项目拟投入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六、验收标准:3.验收要求
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七、项目特别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1.2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1.3 工程变更
1.3.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1.3.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2.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如一旦中标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各项要求执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超出费用,如不能履行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县人民法院诉讼。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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