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2024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2024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2-2024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及租赁车型参数:
1、项目预算:******元/年,两年******元,租赁车辆数量:13台纯电动小轿车。
2、租赁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交车当日为租赁日期开始日。
3、车型:四座及以上的电动小型汽车。

二、相关标准

车辆保修要求
1、质保期之内的保修
质保期:从车辆租赁之日起,按不同项目的保修规定对车辆进行保修,具体明细如下:
(1)非营运车辆原始超长质量保修期八年或十二万公里的项目(以先到为准):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器。
(2)非营运车辆原始质量保修期三年或六万公里的项目(以先到为准):各类密封条、车门内外拉手、减振器总成、下摆臂总成、玻璃升降器总成、制动盘、制动钳、后桥总成、座椅及调节器、减速器、电子加速踏板总成、制动踏板总成、高压分线盒、车载充电插座、车载充电插座、车载充电插枪、变速器操纵机构总成、PTC暖风总成、空调压缩机及管路总成、手动HVAC、电动真空助力系统总成、电动助力转向总成、组合仪表总成、等速驱动半轴总成、MPS、车载监控终端总成、线束及线束护板、驱动系统支架、下横梁总成、冷凝器固定支架总成、充电机+DCDC总成、动力电池组总成支架等其他示注明件。
2、质保期之外的
采购人正常使用导致的车辆故障,包括质保期之外的零配件维修费用,由成交供用商承担。

三、技术规格

项目预算及租赁车型参数:
1、租赁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交车当日为租赁日期开始日。
2、车型:四座及以上的电动小型汽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车辆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2)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服务标准

服务的要求和标准
1、成交供应商需有专人负责保险理赔服务,违章查询服务,在长沙市内设有定点维修服务机构,能够提供7*24h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救援维修服务。
2、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在车辆租期内,提供每年2次免费保养服务,在长沙地区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救援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租赁车辆的注册登记地址须为长沙市(湘A牌),成交供应商需确保车辆交付时状态完好,车辆附件及正常上路行驶的证件(交强险贴、车辆年检贴、车辆行驶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齐全且均在有效期以内。
4、成交供应商需具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5、成交供应商此次提供车辆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1)交付车辆外观整齐,内饰干净。
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通用充电桩进行免费充电服务。
7、因采购方正常使用导致车辆故障,车辆维修期间,成交供货商需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备用车辆,直到维修车辆交付使用。
8、成交供应商应购买提供给采购人租赁车辆的各项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需包含第三者、车损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的个数应与车辆登记座位数一致)。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按保单所示险种及保额负责赔偿事宜,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担负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进行车身喷绘。
11、所提供车辆必须安装GPS监管设备,并可在互联网服务端查看各车的实时状态和查询回放轨迹,要求提供给采购人可以方便查看的帐号。
1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拟定所提供车辆的车型及全部技术参数。并且只能报一种车型及参数。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交付车辆的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交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交付车辆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交付车辆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交付车辆后应当及时组织交付车辆验收,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直接损失。
6、采购人对交付的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从成交供应商那里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与说明
结算方法
1.1付款方: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交付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90%款项,剩下10%待合同期满后依合同规定服务考核通过后再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并承担车辆的保险、税费、规费、租赁期内维修(保修范围之内的和之外的)等所有费用。车辆在使用期间产生的交通违章费用由具体的驾驶人员负责,车辆在使用期间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对车辆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保险费不够支付维修费用时,该部分差额由具体责任人员负责。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响应表中进行回应,提供承诺书及说明,否则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执法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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