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的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
2.采购计划编号:XQZC2022-048。
3.采购预算:*******.00元。
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5.采购内容:录播教室及移动设备录播设备采购(具体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7.供货周期: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预留15.96%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规定预留货物部分必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比例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5.96%。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 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办理联系方式:04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16日)。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网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雨、徐莹莹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话:0431-********
投诉方式:书面材料递交
电话:0431-********
5本项目支持“政采贷”相关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791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新区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 | ||
预算金额(万元) | 225.****** | 最高限价(万元) | 225.00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预留15.96%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规定预留货物部分必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比例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5.96%。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11-09 08: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1-30 10:30 | 开标时间 | 2022-11-30 10:30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王春雨、徐莹莹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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