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格托别村及萨尔胡松乡库尔特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拜格托别村及萨尔胡松乡库尔特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拜格托别村及萨尔胡松乡库尔特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经阿地水改字[2014]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法人为阿勒泰市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和设备材料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阿勒泰市以西80公里处。主要建设内容: 高位水池1座100m3,检查井17座,管网总长7.950km,消毒设施1套。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即:施工标和设备材料标。
施工标:高位水池1座,检查井22座,安装管道7.950km,安装消毒设施1套、交叉建筑物有6处。 (施工发包价:*******.40元);
设备材料标:管道7.950km,消毒设施1套。(设备材料标控制价:235708.49元)。
计划工期:2015年06月05日——2015年10月15日。总工期为123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2设备材料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业绩,具有管材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和在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农业节水灌溉与农村饮水产品认证》或《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及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疆外企业需提供省级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 凡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06日至05月1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27日10:0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勒泰市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 地 址: 阿勒泰市团结1路111号
邮 编:836500 邮 编:836500
联系人:刘鸿 联 系 人: 朱爱琴
电 话:****-******* 电 话:133*****157
日 期:2015年04月30日 日 期: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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