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8日1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060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85*****168
代理机构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35*****060

项目概况

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XJ*******

项目名称:城厢镇环保网格化能力建设装备(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交货期

1

1

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设备

1台

详见第二部分

8.45万元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5)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货商、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路11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135*****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5*****060

 

标签: 采购服务 网格化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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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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