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化学发光分析仪设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市宝山区化学发光分析仪设备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所需的化学发光分析仪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3)投标单位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此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4)投标产品必须有成功销售业绩,并提供用户清单(包括用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5)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6)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3963

招标项目:化学发光分析仪设备

数量:1套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12月6日~2007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07室

联系人:张李萍、陈铭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详细举证,并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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