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1
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HSQ-2015-013)
建 设 单 位 :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前 言
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太阳能路灯100盏,灯杆高8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没收相关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自行登录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于开标前一小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三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庆相桥水清木华23幢505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张 缓
电 话:****-*******
招标人: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震
联系电话:139*****995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图纸及工程规范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附 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
2建设地点濉溪镇黄桥村
3建设规模太阳能路灯100盏,灯杆高8m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三年
5工期要求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6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采用 综合单价 报价法
10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1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3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即可自行进行踏勘
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商务标需采用神机妙算计价软件编制,并刻入光盘与商务标正本一并送达。
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
(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18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
(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19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20履约担保金额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中标价的10%,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足额交至招标人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对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施监督
21招标疑问提交时间和疑问答复时间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2015年5月7日16时前
发到********0@qq.com">********0@qq.com信箱
疑问答复时间:2015年5月11日16时前(公布在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
从招标公告发布至开标时间内,不排除发布补充通知的可能,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看濉溪县招标采购网信息。
2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3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 7000元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入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汇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133*****210********00663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注:在缴款凭证上请注明“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者,后果自负)
24最高限价
(业主期望值)393205元
二、总则
(一)工程概况
1、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太阳能路灯100盏,灯杆高8m。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程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见前附表第5项
5、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投标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三)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材料标准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路灯工程照明效果,对以下主要材料要求如下:
1、路灯技术要求
1) 太阳路灯灯杆高8m,壁厚3.5mm以上,灯杆内外采用热镀锌后上漆喷塑处理,表面光滑,不变色、无针孔、无剥落等现象;法兰板外观无毛刺,孔位准确;门内侧焊M8螺栓一只,用于连接接地线,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灯杆按国家标准。
2)光源采用太阳能专用LED光源,灯具LED30W、DC12V,太阳能板100w单晶硅电池片,蓄电池免维护胶体150A(预埋蓄电池箱300型),太阳能专用控制器10A,且都安装在灯具内,接线要正确、牢固
3) 所用钢材均应按国家标准,内外热镀锌后上乳白色漆后喷塑处理。
4) 所用螺栓、螺帽均采用不锈钢材料。
5) 所有电线电缆及辅材均须采用国标知名品牌。
2、工期要求
照明灯具供应、施工安装应按业主指定的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自行将照明灯具供应到施工现场,并进行施工安装,不得延误。
3、质量保证
1)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内,凡属照明灯具(货物)质量问题或因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供方负责维修和更换。
2)供方需随时提供远程技术服务,远程服务不能解决时,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少于24小时。缺陷责任期内,凡因照明灯具(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照明灯具(货物)损坏,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失效的部件,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所供照明灯具(货物)进行终身服务,仅能收取工本费。
4、服务承诺
1)供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为需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2)保修期:从终验通过之日起设备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内,如合同照明灯具(货物)出现故障,需方应及时将出现的故障情况作记录提交给供方,供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于48小时内解决故障。
4)保修期满后,供方应继续为需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需方也可购买供方的维护保障服务,并另行签订照明灯具(货物)维护保障合同。
5)其他按照合同约定。
5、验收要求
1)本次采购货物并包括安装,承包方必须按业主要求提供技术指导;
2)货物进场前由承包方自检,经安装调度完毕,再由业主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组织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验收,无质量问题视为验收合格;
3)其他要求以“主要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所列标准为准。
6、其他要求
1)由承包方负责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的安全质量保证。设备进场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施工的技术指导。
2)在货物采购、施工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内,承包方免费提供易损件、部件(零配件)更换及无偿维修保养服务。
3)承包方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响应。
4)质保期满后,承包方应提供优质优价的维修部件、免收人工费。
三、招 标 文 件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条。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3、因投标人对施工图设计理解缺陷;或因现场勘察不细致;或因招标人的疏忽,投标人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以上情况造成报价的缺项、漏计等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补充通知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
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四、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清单报价,投标单位按业主提供的所需道路明灯具分别进行报价;每一投标报价应含:货物价款、运输、验收、施工等可使用状态前的所有费用,及后续服务费用(含关税及有关税费等)。
2、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3、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评审阶段:
(1)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
(3)未能满足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
(4)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或路灯技术要求的;
(5)所投产品无技术规格等详细响应情况的;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和要求
1、编制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施工规范、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2、工程类别:见安徽省费用定额。
3、材料价格:投标人必须进行市场调查,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也可参照《淮北工程造价》2015年第2期。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并将其对费用的影响计入总报价。
五、投 标 文 件
(九)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取得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废标。
(十)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
1、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濉承诺书:外地进濉施工企业承诺书(外地进濉施工企业承诺中标后在濉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实施中标项目,并且工程资金只能拨付至该子公司在濉基本账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等。
(2)、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的首页);
(3)、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证书、有关人员资格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售服务承诺等。
2、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商务标电子版(提供与商务标一致的电子光盘)。
(十二)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单位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三)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表明“正本”、“副本”字样。
(十四)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十五)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核查投标人缴纳的凭证以及指定账户到户情况。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7000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入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帐号:133*****210********00663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注:在缴款凭证上请注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濉溪镇黄桥村侯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者,后果自负)
开标时由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凭证及指定账户到户情况。
1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5.3、正常情况下,未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其余推荐中标侯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并正式确定中标人后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五日内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15.4、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4.1、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15.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
15.4.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投 标 文 件 密 封 和 递 交
(十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合并编制、装订、密封并标明“投标文件”。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法人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投标单位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逾期将被拒绝。
七、开 标、评 标、定 标
(十八)评标、定标办法(详见评标办法)。
(十九)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同时,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收据,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
(二十)评标、定标工作在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进行。
(二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认为需要,在经办人员或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加盖印鉴,签字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改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二)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定〔2005〕102号文件及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累计投标报价缺漏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达到或超过原投标报价的3%时, 可以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二十三)在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的资格。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四)合同授予标准
2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办法中第二条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
(二十五)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2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二十六)中标通知书
26.1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3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6.2招投标管理部门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进行3日公示,未发现有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招标人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招标代理机构在5日内将中标通知书交至县招标管理部门。
26.3招标管理部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在5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十七)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GF-2013-0201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八)履约担保
28.1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招标人账户。
28.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2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施工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返还50%(无息);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部分(无息)。
(二十九)支付担保
本工程不实行工程支付担保。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 同 通 用 条 款
(一)本合同条款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CF——1999-0201合同文本。
二、合 同 专 用 条 款
(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三)工程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开工后,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三年,待质保期满后,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则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调整:设计变更引起的数量或因提供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的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
2、变更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照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
3、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按下列办法确定:
(1)当投标报价中有适用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按报价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当报价中有类似调整工程量价格时,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3)当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取费均参照投标文件执行,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并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增减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0%(不含10%),合价金额占合同价2%以上(不含2%)清单项目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在该项施工前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师审定,并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五) 关于分包与转包:工程分包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及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8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转包。
1、本工程未经建设方同意不得分包;
2、中标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报经业主和总监批准同意,并交纳5000元/人的人员变更费,其他管理人员每变更1人处2000元人员变更费。
3、中标方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住工地不少于22个工作日,每少1日处1000元罚款,有事离开工地须报经业主代表或总监批准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肢解发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必须为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必须在实体工程施工前完成;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为中标方违约,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六)中标方必须确保按投标书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工期竣工移交使用。否则招标方拒付工程款,并由建设方作出处理。每个工程工期每逾期一天竣工按总价的千分之二罚款。
(七)质量检查和验收
按有关规范标准检查和验收。
(八)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方时全部退还(无息)。
(九)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
(十)专用条款待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淮北市建设委员会淮建[2007]26号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及《淮北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商务标评定标准》,为完善本工程招标投标的评标内容,加强对评标、定标的监督,建立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次序,排除人为干扰,使评标更加规范增强透明度、通过评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特制定本办法,以利评委操作执行。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委开标前全部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名单中抽取。按照评标内容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技术组由专家库抽取的2名评委组成,商务组由3名造价工程师评委组成。
二、评委评标原则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6]1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评委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本次招标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完成,尤其是商务标评委应独自进行评标并提出评审意见,然后进行汇总。
评标委员会汇总结论由汇总人、复核人以及评标组长签名,并对之负责。
三、评标程序:
1、首先评委对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2、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的评审方式:技术部分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方式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的结果宣布后,技术标合格的进行商务标的评审。
3、商务标的评审:详见商务标评审程序及办法。
四、评标内容:
(一)、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评审原则:技术部分主要考核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装备情况、施工能力、工期、安全、质量、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逐项评审其是否合理。
具体评审如下表:
序号项 目子 目是否合 理备 注
1进濉承诺书进濉施工企业还应承诺如中标,须在濉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本公司完全出资的法人独资公司),实施中标项目,并且工程资金只拨付至该公司在濉基本帐户。
2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售服务承诺
6工 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
7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
8技术负责人
9质检员
10安全员
11电工
12最终结论合格□ 不合格□
说明:1.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理,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合理、“×”表示不合理。
2.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上述11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二)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1、清标
1.1工程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
1.2擅自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的;
1.3投标报价出现负数的;
1.4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5商务标部分未按淮建[2009]137号要求签字盖章的(商务标中编制与审核人员应为本单位注册的两个执业人员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两个执业人员;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委托造价咨询合同原件必须装订在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中);
1.6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7投标人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遗漏占投标报价3%及以上者;
1.8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标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1.9投标人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者。
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分别不得低于下列标准计取:
(1)、养老保险20%;
(2)、失业保险2%;
(3)、医疗保险8%;
(4)、住房公积金10%;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5%;
(6)、税金3.475%。
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只有通过技术部分合格且通过商务标清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进入商务部分详细评审。
2.1成本价界定依据:
①国家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②安徽省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和“清单计价依据”;
③淮北市建委淮建〔2008〕22号《淮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④《淮北工程造价》2015年第2期及市场价;
⑤其他。
2.2合理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
2.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界定。
(1)、人工费,按现行的人工单价计取80%的人工费;
(2)、材料费按《淮北工程造价》2015年第2期90%计取或省预算价的80%计取(钢材、水泥、木材按95%计取);
(3)、机械台班费按省台班费75%计取;
(4)、企业管理费按省综合单价规定的各类工程计取标准的40%;
(5)、利润按省综合单价规定的各类工程计取标准的30%;
(6)、风险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系数,计入综合单价。
2.2.2措施项目费用的评定标准。
(1)、技术性措施费用按综合单价的原则确定。
(2)、组织性措施费用确定。
a、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取时,按规定的计取费率下限规定计取;
b、其他措施项目报价低于“清单计价依据费用定额”规定的85%计取;
2.3、规费和税金的评定标准
规费和税金按《省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低限计取。
3、商务部分只从技术部分合格且通过商务部分清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确定复合标底
3.1确定下浮率a值:从有效商务标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名投标人代表,每人当众从下浮区间(1、1.5、2、2.5、3)五个数字中分别随机抽取一个数,抽出的数字不放回,三个数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2确定业主标底B=A*(1-a%),A为业主公布的最高限价。
3.3确定最接近B值的四家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C(不足四家则全部参与计算)。
3.4确定复合标底D=B×60%+C×40%
以上数字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
对于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者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其正当理由的,商务标评委一致同意,(评委不一致的,以多数意见为准)同意签字认可后,可视为报价合理或不低于成本价。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报价:
1、投标人拒绝说明;
2、不能合理说明理由;
3、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
若表决通过决定为废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委均应注明)。
注:对于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函,被询投标人必须在20分钟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拒绝说明。
二、推荐中标备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推荐技术部分合格,并经评审投标价格合理且投标报价与最终确定的复合标底最接近(正负向)的投标人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即同样接近复合标底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建设单位)从中标备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价(合同价)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复合标底(即正向最接近),以复合标底为中标价(合同价);低于复合标底(负向最接近),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为中标价(合同价)。
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四章 图纸及工程规范
(图纸另附,工程规范投标人自行查阅)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
1、在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本工程施工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保修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后,在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完成所承担的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我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我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 。
5、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不需要你单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名称)的 (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名称)的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施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被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
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承 诺 书
致 :
我公司如能在本工程招标活动中中标,作为中标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将按照濉政办【2013】27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外地进濉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中标后在濉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本公司完全出资的法人独资公司),实施中标项目,并且工程资金只拨付至该公司在濉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项目负责人简历
投标单位:(盖章)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资 质 级 别
序号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发证机关奖项取得证书时间
获优秀项目
负责人证书发证机关取得证书时间
附表二: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项目负责姓名职务职称资历及承担过的 项目
总部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场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电 工
附表三: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程时间从业年限
证书编号资质级别
所获荣誉及奖项
证书发证机关取得证书时间
备注:
注:应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分别填写,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本次招标文件由我们公司编制,全部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有失公平的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缓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对其负责。
招标人: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张震
联系电话:139*****995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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