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项目过滤干燥系统过滤干燥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项目过滤干燥系统过滤干燥系统招标公告
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项目过滤干燥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压力过滤机\50≤Q<100t/h 500μm 316L 液固 | 2.00 | 套 | 包1-过滤干燥系统 | ||||
2 | 干燥设备\*****kg/h 蒸汽管回转式 防爆 | 1.00 | 套 | 包1-过滤干燥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应按照“青岛炼化顺酐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报价文件中已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在石油化工装置上不少于5台套旋转压力过滤机的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其中使用业绩中至少有一台过滤面积大于4m2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的业绩,提供经双方确签字的性能验收报告。 3.1.9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在石油化工装置上不少于5台套蒸汽管回转干燥机的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其中使用业绩中至少有一台直径不小于Φ2600mm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的业绩,提供经双方确签字的性能验收报告。 3.1.10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授权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3.1.1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授权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3.1.12 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投标人取得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8日 8:00时至2022年11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张学恒 | 联 系 人: | 江经理 | |||||
电话: | 0532-******** | 电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zxh.qdl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jiangyq@sinopec.com | |||||
2022年11月7日 | ||||||||
标签: 液化气安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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