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2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18年以来,越界、无证开采矿山31家,局部地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未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问题中提到2018年以来,越界、无证开采矿山31家,经核实,我县涉及8处,其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2处。

二、整改目标:对无证开采矿山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现地恢复植被;对取得合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矿山企业,督促部门合法采矿手续。

三、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开展矿山开采清理整顿,依法整治生态破坏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接到反馈问题后,我县组织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对涉及的8处矿山料场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以及越界开采矿山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编制造林设计,恢复现地植被。进一步加强已取得合法手续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边生产、边治理”的保护环境管理模式。

(一)植被恢复造林完成整改1处。

1.嘉荫县永安工业园区料场。位于太平林场红旗营林区,125林班,现地核实面积为0.005公顷,边某于2018年4月在该处非法取料,原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4月13日立案,并对行为人边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3630元,该图斑因不在林地保护规划内,林草主管部门没有对其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现地已于2018年恢复植被。

(二)取得合法手续完成整改1处。

1.嘉荫农场十八连南山取料场。该图斑为嘉汤公路临时取料场,该地块于2020年5月8日取得合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批件名称为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批号为(嘉自然资地许准〔2020〕4号),审批位置为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嘉荫至汤旺河段改扩建(嘉荫段),审批面积为6.4526公顷,使用林地期限为临时2年。同时,采矿权人嘉荫县荣隆建筑用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

五、公示时间:2022118日至20221114

六、受理部门: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0458-*******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鸭嘴龙路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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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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