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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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5-04-30 12:32


一、项目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目前我校路灯仍然大量使用400W的高压钠灯,能耗较高。为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将对学校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改造内容:本项目拟改造路灯数量为40盏,位于学校环湖路两旁,改造方式是将原有400W高压钠灯更换为100W的LED路灯。具体内容及要求请查看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要求》。

2、项目资金模式:项目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投资改造,通过路灯节能,与学校共同按约定分享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3、项目期限:项目合同期为5年。

4、项目预算:项目投资回收期5年,按每年300天,每天使用12小时测算,中标单位的总分享收益按投标人承诺分享比例(≤100%)结算且投标人承诺分享比例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壹佰壹拾叁元整(¥198113.00元)。

5、项目执行及质量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可进场执行项目。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每隔半年进行一次路灯亮度和节能率对比测试,五年共分十次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必须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具体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要求》)。

(3)所有产品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来源渠道合法。

(4)具体执行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要求》实施。

6、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报价注意事项:

1、项目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投资改造,通过路灯节能,与学校分享节能收益。实际分享金额按投标人所承诺节能收益分享比例结算,所报价格以节能收益分享比例(百分比%)形式报价,且投标人需承诺按分享比例结算后投标人实际收益分享金额不超过¥198113.00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根据附件一:《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要求》的技术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并针对该实施方案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情况进行报价(利益分享比例),按时间签订合同及实施改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若放弃中标资格,学校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禁止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项目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投资改造,通过路灯节能,与学校分享节能收益。

(2)总分享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金额,总分享期为10期,且每期分享收益不超过1.98113万元,且合同总分享收益不超过19.8113万元。每期节能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节能收益=改造前电费支出情况-改造后电费支出情况

分享收益=节能收益×利益分享比例

如果分享收益≤1.98113万元,则当期分享收益=分享收益。

如果分享收益≥1.98113万元,则当期分享收益=1.98113万元,超出部分不作下期结转。

当期分享收益支付完成,即为完成本项目合同总额的10%。当支付完成10期分享收益,即完成本合同100%支付。

特别约定:当项目改造后节能收益出现负数时,中标单位需要按照我校节能收益当期亏损2倍的额度全额赔偿支付给我校。

(3)每期支付节能收益前需进行路灯亮度和节能率对比测试,若亮度和节能率均达到合同要求,则按程序支付当期节能收益,若亮度或节能率达不到合同要求,中标单位需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0个工作日,整改期限内亮度和节能率均达到合同要求后,按程序支付当期节能收益,若超过整改期限路灯亮度和节能率仍未达到合同要求,则当期收益不再支付,项目进入下一个合同分享期。以此类推,直至项目合同期结束。

2、项目验收: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交货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货品,由中标人自行替换、负责。验收过程中遇到外观不合格认定,以国标为准。

具体详见附件一:《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LED路灯设备系统改造项目要求》。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所有产品免费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保期自本项目合同期结束,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常设 7×24小时全年无休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要即时电话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12小时内修复。如12小时内无法修复,则必须免费提供冗余服务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4、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及执行的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执行时间执行方案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并有权禁止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关联公司三年内禁止参与甲方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到期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5、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报名及投标办法:

1、报名办法:本项目接受电话或邮件形式报名,请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15年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内(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电话报名:致电********,联系莫老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视为报名成功。

电邮报名: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q.com">********@qq.com,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收到提示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2、投标办法: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5年5月8日上午9:30前,以密封盖章形式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抵评标现场,逾期不受理。

3、文件受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1310室。

4、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投标单位须派人参加评标会项目价格唱标。

5、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莫老师。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4、项目报价文件(含本项目所需一切设备、人工、税金等相关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说明:投标文件需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盖章。投标文件至少包含且不限于包含以上内容,具体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三:《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投标文件一经受理恕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密封方式

文件袋所有封口处都要密封盖章。

九、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本项目选取综合评分法中总分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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