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公告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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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公告 有效期: 2022-11-08 至 2022-11-15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叶丽丽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范围

本次会议定点场所采购范围为:新抚区、顺城区、望花区、东洲区、沈抚新区的宾馆饭店(含内部宾馆、单位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各县的会议定点场所由各县财政部门另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1、定点宾馆饭店住宿房间价格,伙食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费用。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中、小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确定。2、定点专业会议场所租金按场次确定。

三、采购限价

(一)综合单价方式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36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20元。四类会议每人每天280元。以上综合单价含住宿、伙食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费用,不含文件资料费、交通费、医疗费等。

一类会议。指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政治协商会议、各民主党派市委换届代表大会、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二类会议。指市委全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市纪委全委会、人民团体代表大会;以市四大机关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以市四大机关名义承办的全国、全省性会议和市际间联合组织召开的会议。

三类会议。指各单位以本部门名义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市直属机构、各县区负责同志或由县区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行业性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意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分类计价方式

1、住宿费: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25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220元;四类会议每人每天200元。

2、伙食费: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100元;二、三类会议每人每天80元,四类会议每人每天60元。

3、会议室租金、会标、座牌等杂费: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5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3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20元。

四、会议定点场所接待和服务要求

1、为会议提供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2、协助会议单位报到,并按会议类别安排相应标准的住宿;

3、按会议需要提供相应规模的会议室;

4、制作会标、座牌等;

5、按会议类别安排相应标准的餐饮。会议用餐采用自助餐形式。具体承办会议时,入围人应提供承办四会议类别一日三餐的菜单方案。

6、所有会议定点场所必须在开具发票的同时提供电子结算单,以便召开会议单位报销。

7、具有容纳50人以上的住宿房间、大会议室及餐厅;拥有20个以上车位。

五、其他

(一)会议定点场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

(二)本次入围的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后由开会人员自主选择入住。

(三)本次入围的市级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限内具有接待政务会议的资格,由会议举办单位自主选择定点宾馆开会。

六、服务期限

会议定点场所有效期为自签订正式合同后两年内。在服务期限内如有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2年内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和备份投标文件现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项目投标人代表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检测,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入场。
2、域外投标人可在“福顺安”微信小程序“通知通告”栏查询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我中心办公楼防控措施动态变化,当前要求“福顺安”微信小程序扫描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3、⑴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投标文件中一致。
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抚顺市财政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fs********@126.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丽
电话: 024-********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标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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