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货电梯招标公告
载货电梯招标公告
吉政采【2015】024号载货电梯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谈判。
1、采购人: 吉安市庐陵新区财政局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
2、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3、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载货电梯
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2015】024号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4、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成本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
(3)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北京时间2015年5月7日15:00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0015
(4)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出现任何情况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7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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