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黔西南州智慧人防云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黔西南州智慧人防云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 “黔西南州智慧人防云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打印内容】

各县(市)人防办:

为规范管理全州人防工程,实现人防工程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及时、维护管理到位、巡查巡检常态、可视化监控实时,经州人防办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州人防系统推广使用“黔西南州智慧人防云平台”(以下简称“人防云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基础数据录入

各县(市)人防办要按照州人防办统一发放的用户名和账号,在2022年9月30日前,安排专人按照“人防云平台”系统填报要求,完成辖区内人防工程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等基础数据录入。

二、抓好定期巡检巡查

各县(市)人防办要按照人防工程巡检管理规范(详见附件1),督促相关人防工程管理单位按照“人防云平台”提示要求,定期对人防工程的进出口通道、风水电照明系统、标识标牌、视频监控、主体结构、密闭设备等开展巡检,在做好巡检记录的同时,通过“人防云平台”APP上传巡检情况及问题整改措施,并适时开展巡检抽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和整改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盯紧督促,确保巡检、整改到位。

三、抓好基础设施安装

各县(市)人防办要督促辖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按照“黔西南州人防工程视频监控接入规范”(详见附件2)要求,于2022年10月底前安装完善人防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接入“人防云平台”,确保人防工程实现实时监控。同时要按照“黔西南州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指引规范”(相关规范详见附件3)要求设立人防工程指引标识和宣传视频,在小区内普及人防知识,提升国防意识,第一时间将群众疏散到人防工程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抓好应用平台学习

各县(市)人防办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学习掌握并熟练应用“人防云平台”的各项功能,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的培训指导,确保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能熟练应用手机终端APP填报相关巡检巡查和整改信息,保障视频监控适时可用,保障人防工程完好运行。

五、抓好平台的推广应用

各县(市)人防办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推广使用“人防云平台”作为当前全州人防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破解全州人防系统人少事多、人防工程点多面广难以管控的重要举措,全面做好数据录入、基础设施安装、人员学习培训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在抓好本级“人防云平台”业务系统应用的同时,督促辖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同步应用“人防云平台”对人防工程进行管理,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推广应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州人防办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全州智慧人防业务平台,确保真正将“人防云平台”建成全省的试点标杆。对试点建设中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州人防办将根据各县(市)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黔西南州人防工程巡检巡查管理规范

 2.黔西南州人防工程视频监控接入规范

 3.黔西南州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指引规范


 ???????????????????????????????????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


黔西南州人防工程巡检巡查管理规范

  各县(市)人防部门除按照省、州、县(市)临时安排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外,要督促辖区内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定期开展巡检巡查。

一、巡检巡查内容

(一)每月巡检

1.检查人防工程内部是否存在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质,是否堆放杂物,是否定期打扫卫生,是否存在渗水、透水隐患;

2.检查人防工程通风、照明、消防、市政给水等风、水、电、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指引是否脱漆、损坏;

4.检查人防工程视频监控设备是否装备完好;

5.检查自动超压排气活门重锤、防爆地漏是否缺乏、损坏,功能是否完好;

6.检查人防工程临空墙、外围护墙、密闭隔墙是否完好,是否出现后开洞等破坏人防工程防护密闭功能的情况国;

7.检查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是否正常开合,铰链是否上油,外露铁件是否锈蚀,常开防护密闭门是否设垫块。

(二)汛期巡检

每年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除按照每月巡检要求开展巡查外,还要按照省、州、县(市)党委政府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要求全面检查防汛准备情况,同时排查排水泵运行是否正常,封堵沙袋或封堵板是否被挪用。

(三)重大会议、重大庆典、重要节假日巡检

每年国家、省、州“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会议、重大庆典、重要节假日前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防系统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人防部门要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每月1日至20日间组织巡检,25日前通过“智慧人防云”APP上传巡检情况,并同步填写到检查台账。

  2.各县(市)人防部门要制定年度人防工程全覆盖巡查计划,定期对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上传的巡检情况进行线上(智慧人防云平台)和线下(检查台账)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要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未按要求开展巡检或未上传巡检情况的,要责令改正,直至整改完成。

  3.各县(市)人防部门要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让辖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熟练掌握巡检要求,每月通过短信提示、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辖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开展巡检并上传巡检记录及照片。


附:人防工程巡检巡查记录表


黔西南州人防工程巡检巡查表

项目名称:             管理单位:

序号

巡检巡查内容

是否正常

存在问题

1

人防工程内部是否存在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质


2

人防工程是否堆放杂物


3

人防工程是否定期打扫卫生


4

人防工程是否存在渗水、漏水现象


5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6

人防工程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7

人防工程内部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8

人防工程市政给水是否正常


9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指引是否脱漆、损坏


10

人防工程视频监控设备是否完好


11

常开防护密闭门是否设垫块


12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是否正常开合


13

防爆地漏是否缺乏、损坏,功能是否完好


14

自动超压排气活门重锤是否缺乏、损坏,功能是否完好


15

人防工程临空墙是否完好


16

人防工程外围护墙是否完好


17

人防工程密闭隔墙是否完好


18

人防工程墙体是否出现后开洞等破坏人防工程防护密闭功能的情况


19

人防门铰链是否上油,启闭灵活,调试人防设备确保完好


20

防护密闭门外露铁件是否锈蚀


21

密闭门外露铁件是否锈蚀


22

悬板活门外露铁件是否锈蚀


23

汛期水泵运行是否正常


24

汛期封堵沙袋或封堵板是否被挪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说明:是否正常栏,正常的打“√”;存在问题的打“×”,并在存在问题栏说明具体事项,及时报有权管理单位。


附件2

????黔西南州人防工程视频监控接入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视频监控设施接入智慧人防云系统,特制定本规范。

一、监控摄像头布置

建有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应按照《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单位,安装改造人防工程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时,应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求,合理布置摄像头,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人防工程区域监控视频数据接口。”规定,应在人防工程口部两侧以及重要人防设施可视范围内合理布置视频监控摄像头,并接入黔西南州智慧人防云平台。

二、视频设备接入要求

1.每个人防工程视频监控设备需配备4路1TB及以上的POE视频录像机,支持国标GT/B *****视频协议;

2.视频监控设备在确保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应通过互联网与“黔西南智慧人防云平台”连接。

三、视频设备管理要求

1.已竣工建人防工程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县(市)人防办要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按照视频设备接入要求及时补建完善;在建人防工程,县(市)人防办要督促业主单位同步建设视频监管系统;新建人防工程,县(市)人防办要在建设规划审批时同步将视频监控系统纳入审批范围。

2.县(市)人防办要督促辖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加强视频监控的日常管护和保密管理,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在线。


附件3


黔西南州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指引规范

为确保所有在建、已建人民防空工程依法依规制作、悬挂标识标牌,特制定本规范:

  一、悬挂范围

除指挥工程外,全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竣工的人防工程,都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制作、悬挂人防工程标识标牌。

  二、悬挂内容

(一)按标准悬挂人防标识。所有已竣工的人防工程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标准安装标识。

(二)加挂五个规范制度。在人防工程入口处加挂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职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维护管理责任制度、人防工程安全检查制度、人防工程安全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箱,标识样式、尺寸、内容示例见图1、图2-图6。

?
图1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公示栏

?
图2检查记录箱、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


图3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职责


图4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图5 人防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和内容

  (三)加挂电梯间人防工程指引。督促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在小区楼栋电梯内设置人防工程指引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7),同时在设有视频播放器的电梯内投放人防工程疏散指引及相关人防知识宣传片。


图6 人防工程指引标识

  三、管理要求

1.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未设置标牌的,或已设置人防工程标牌但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县(市)人防办要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按期安装到位;新竣工的人防工程,县(市)人防部门应按本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2.各县(市)人防办要督促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加强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人防工程标牌处于良好状态。对损坏、脱落、被盗以及自然老化等影响标识效果的,要督促使用管理单位按原样式及时更新替换。







标签: 云平台 推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