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招标公告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招标公告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XCG-2022-05

项目名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2个机械车位的立体车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立体车库22个及附属配套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完成交货并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立体停车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升降横移类三层及以上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复印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谈判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谈判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谈判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
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谈判响应文件1份。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谈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2年11月17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收件人:黄卢,联系方式:0574-********186*****886。拟在2022年11月17日17:00之后,2022年11月18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正大门];收件人:黄卢,联系方式:0574-********186*****88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qq.com
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6)(7)(8)(9)(10)条内容废止。
(12)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137*****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886

质疑联系人:陈儿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立体车库 机械车位 运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