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连体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连体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连体钢架拱棚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连体钢架拱棚建设项目,金塔县众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陕西海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塔县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塔富汇天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2)221号

二、采购内容:

新建连体钢架拱棚100亩。(详细工程量见本询价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采购预算金额:¥*****.36元/亩(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叁角陆分)

注:本项目招标以单价为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货物、施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项目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运费、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提供纸质造价文件两份;

3、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众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生军 联系电话:152*****325

联系地址:金塔县众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68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连体钢架拱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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