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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jhtml">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2022-11-0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DSXMGL[GK]*******-1的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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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302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维护服务 | 移动端、电视端、网站端资讯更新。重要资讯进行不定期原创更新。平均每周移动端更新5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临时更新,电视端、网站端至少各更新2次,全年共计更新次数不少于600次等。 | 1(年) | 三端平台全年合计更新次数不少于600次,平均单次制作发布的内容不少于3条;文化云平台三端总阅读量全年不少于600万次等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1年的运营维护;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026;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常规内容运营 5.1.1日常内容制作和编辑审核发布要求(含文字和海报内容制作和发布): (1)移动端、电视端、网站端资讯更新。重要资讯进行不定期原创更新。移动端平均每周更新5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临时更新,电视端、网站端每周至少各更新2次,全年共计更新次数不少于600次。 (2)以公共文化、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为主的专题策划,全年制作2个专题。 5.2视讯类服务运营 5.2.1.加强与文化单位的联动性,以视频方式传播文化热点,结合文化单位阶段性活动主题或节日节点推出视频宣传,如市图书馆读书宣传系列活动、市文化馆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等。 5.2.2.收集汇总全市各文化单位现有文化视讯资料,建设面向群众的文化视讯资料库。 5.2.3.强化平台代言人“小云”品 牌IP的建设,打造更多“福州公共文化”的平台原创性视频内容,丰满“小云说”品牌系列。品牌系列视频将可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宣传、文化习俗介绍等方面,覆盖群众多方面文化生活。 5.2.4.策划制作活动或专项专题视讯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二次编辑/创作、视频、拍摄创作、图文转载、主题推文创作等,全年制作不少于9次。 5.2.5.联动拓展云直播,主动寻求与自媒体/文化单位合作,借助云直播平台,打造集文化动态、短视频宣传、活动直播等多形式于一体的传播模式,提供直播服务全年不少于4次。 5.3内容策划运营 5.3.1.持续扩大福州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板块内容建设,多维度推广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福州文化,并对节日节点、活动、相关文化主题规划专题推广宣传,与相关文化场馆/单位开展联动,同步宣传推广相关资讯。相关热点专题全年推出不少于5次。 5.3.2.针对重大热点活动、节日、内容专题,福州文化云出品相关专项专题视频,并策划制作互动宣传方案。全年制作不少于9次。 5.3.3.为扩充平台自有文艺资源库,提升平台可视化资源量,开展数字化收藏展示专栏内容建设。将线下实物作品/藏品进行数字化收藏展示。全年制作收录3组展品(合计60件展品)。 5.4技术维护 5.4.1.平台技术维护,实现电视、移动、网站三端全年安全运维,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维护服务内容包含: (1)日常运行维护:稳定运行保障、数据提取、程序错误修正、系统应用优化、数据库备份、平台系统数据修复、技术客服、应急响应(2小时内予以响应/现场排障)、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安全加固: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漏洞与攻击监测与防护、云平台安全检测、网络安全保障,全年不少于四次。 (3)系统巡检:系统巡检和修复,每月定期例行对所有应用系统和数据库服务器定期进行全面巡检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4)电信云托管:服务器和带宽租赁,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期。 5.4.2.平台功能升级改版:针对文化大众赏阅文化艺术作品需求,针对不同专题专栏,推出作品展览板块,包含可检索、内容可再填充等功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福州文化云平台分析报告。一年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在服务期满后15日内)向甲方提供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的书面结案报告,结案报告需包含季报和运维年度总结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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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2 | 50 | 年度验收合格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自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若拒不履行合同或中途不履行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4.1.1甲方对应提供给乙方的内容中涉及的图片、文字、视频、字体、音乐等内容确保拥有使用版权,如因甲方提供内容使用版权造成的纠纷及赔偿均有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手机端、PC端平台后台账号及密码等,并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相关平台的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但乙方有对甲方的账号密码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14.1.3甲方需指定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14.1.4乙方在服务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在能力范围内需积极回应并提供协助。 14.1.5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包括内容更新服务、活动策划、拍摄等工作内容有权进行指导、提出意见,乙方应及时反馈并调整工作。 14.1.6甲方对乙方运营福州文化云的工作,根据乙方提供的福州文化云平台运营分析季报和年终总结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整改意见。 1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2.1乙方提供本地项目运营人员,并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与甲方及时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14.2.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讯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许可,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传播、出售、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因任何目的将甲方信息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 14.2.3乙方保证平台运营中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要付赔偿责任。 14.2.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等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电视、手机及PC端平台经三审制度确认的内容更新报表。 14.2.6乙方需指定项目专门负责人与甲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14.3项目制作要求 关于活动整体执行方面。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及中标方案执行整体活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14.4项目资质及能力要求 14.4.1福州文化云运营维护要求:乙方要有较好的内容制作及页面开发维护能力,保障福州文化云对福州群众的服务能力。 14.4.2.服务团队要求 (1)乙方需配备不少于一名具有丰富活动策划及执行经验的创意策划专员,负责规划热点活动,为福州文化云策划相关互动活动、品牌宣传,大力提升福州文化云的热点事件宣传推广及群众互动能力。 (2)乙方需配备不少于三名内容运营和审核专员,需掌握福州本土各文化场馆及区县文旅资讯活动信息,能够为福州文化云的电视端、手机端和PC端日常运营提供大量的内容支持,包括:福州文化资讯、文化故事、文化活动、民俗工艺、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 (3)乙方需配备不少于一名创意设计人员,能够满足平台的品牌宣传、活动宣传、开发页面、内容填充等工作所需的海报、UI页面、H5游戏等视觉创意和设计能力。 (4)乙方需配备不少于两名技术开发专员,能够完成平台新增页面开发及保障平台日常稳定运行。 14.5其他要求 乙方承诺保证为甲方提供的宣传服务内容和表现形式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宣传方针政策;乙方对发布的内容应进行严格审核,凡涉及重要政务信息须经甲方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甲方仅负责内容客观、真实方面的审查,乙方应自行处理、承担所发布内容中涉及包含但不限于版权、著作权在内的合法合规审查的所有事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026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27层 |
单位负责人: | 翁国平 | 单位负责人: | 陈善秋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郑兴玲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92*****80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6565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标签: 文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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