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招标公告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招标公告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YL-2015-WT-016,委托代理编号: YLCG-ZGZB-JZ20151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YL-2015-WT-01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辆)

预算(元)

1

密封式垃圾运输车

1

21.40万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密封式垃圾运输车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长沙市建湘南路32号天心城市广场南栋27楼C座。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联系 人: 龚凌

电 话: 150*****002

地 址: 长沙登高路58号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 吴加强

电 话: 139*****842 139*****448

地 址: 长沙市建湘南路32号天心城市广场南栋27楼C座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二、数量:壹辆

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此条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

1、发动机:

1)发动机型号:玉柴牌

2)底盘:东风牌

3)功率≧100千瓦

4)排放要求国IV以上

5)燃油种类:柴油

2、外观要求:

1)整车外形尺寸(mm)长*宽*高:6665×2430×2900(±20)

2)车厢尺寸(mm)长*宽*高:3500×2230×1520(±20)

3、整车参数:

1) 装备质量(kg):≦6000

2) 额定载质量(kg):≥6000

3)最高车速(km/h): ≥85

4、采用2支双极油缸举升,车厢顶盖采用摇臂式滑盖,后门采用全密封式;

5、车辆后门盖采用双液压臂,离地高度必须符合配套要求,不高于170CM;

6、车厢底架、密封车厢等关键部件采用优质钢板和型材;车厢底板厚不低于5mm,边板厚不低于4mm;

7、箱体部分酸洗磷化脱脂,低温烤漆,表面光洁,耐酸碱性强;

8、副车架采用14#槽钢,倾卸销采用8T销轴翻转,前后采用M32螺栓拉紧;

9、带随底盘一起安装的空调和断气刹;

10、车辆为自卸垃圾车(全密封式),符合行吊式公共垃圾站配套要求;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所投产品必须符合长沙市垃圾站整车入场的相关要求,并协助好甲方办理进入垃圾中转站的相关手续。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的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产品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赶到现场处置。

六、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质量保证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要求出具科学的设计方案,确保人员配备齐全,建设进度合理,安装调试程序得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后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证工作质量符合标准。

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二年(非人为因素造成)。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使用国家最新排放标准(国IV或以上),符合机动车登记管理目录要求车辆。如遇国家排放标准提高,供应商应协助用户按要求进行改造,费用由用户方支付。

八、 其它要求及说明: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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