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04-01-******,经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88*****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180号粤海广场340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招标监督机构: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180号粤海广场340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广本东路(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坐标北纬23.******°,东经113.******°,整个厂区建筑布局呈南偏西38°分布。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计划装机容量为 5280MWp,选择安装 55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 9600 块, 建设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 24 台,容配比为 1.12;2500kVA 光伏升压变压器 2 台,并安装相应的并网柜等装置。屋面彩钢瓦新增檩条、系杆补强加固、拉条加固 120 吨, 具体量需加固单位核算。

2、本项目工程从设计到并网发电,建设总工期约为6个月。完成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含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物流园5.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其他配合工作、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人员驻场、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2施工部分

2.2.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险、包措施项目、包安全文明环保施工、职业健康、包竣工验收和并网发电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有关的所有费用。

2、设备采购和安装、运输及储存、施工、相关性能试验及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安健环、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建设施工资料(含纸质与电子、支持软件、应用软件、密匙、数据通信线)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直至本项目并网发电移交给招标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践证明是确保本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需的,则需纳入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范围。

3、本项目所需的软件、密匙、数据通信线、包施工安装、包施工所需的架子、包调试测试、包设备材料、包培训、包安全、包中标人施工人员的工资、食宿、往返旅途、防护、劳保、保健、防暑、防寒、医疗、保险、安全措施等。

4、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和验收工作,负责跟进供电部门完成以下工作:购售电合同的签订、计量装表、办理停电计划、GIS自动化移交(若有)、办理启动方案等。

5、若因中标方实施本项目时损坏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内任何设施,中标方须无偿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加固、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钢梯、水清洗系统等。

2.2.2 施工其他服务。

(1)若投标单位为施工单位并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允许设计分包;若投标单位为设计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允许施工分包。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招标人审核。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必须报发包人备案。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

(2)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3)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4)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3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采用设备符合国标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实现顺利达标投产。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国际及地方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2.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2年11月9日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2年11月15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3.递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方式:

3.1.招标文件费:1000元人民币。

3.2、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1130室进行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缴纳及发票领取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只有正式入库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企业注册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领取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有关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事宜,请联系020-********

注:上述费用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相关资质要求(二选一):

(1)施工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注:

若投标单位为施工单位并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允许设计分包;若投标单位为设计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允许施工分包。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费用。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64.11】万元(其中:每瓦投标最高限价【4.477】元/WP)。

注:1、本项目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以上价格含增值税,其中:设计费、其他费的增值税率为6%,建安工程费的增值税率为9%,设备购置费的增值税为13%。

2、安全文明施工安措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其比例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中标后,该款项专款专用,实报实销,由招标人批准使用,未用足部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安措费已包含在本投标综合单价中。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信息登记情况,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88*****51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180号粤海广场3401。

十六、本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

招标人:国电投蔚蓝(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11月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备注

1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原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本表中的原件加盖公章是指原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本表中复印件加盖公章是指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物流园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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