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韩东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参保人:
姓名:韩东,性别:男,公民身份证号码:****************31 ,
住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诸市乡沈楼村*******。
2022年10月10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2〕第*****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仟壹佰捌拾柒元肆角贰分(¥2187.42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将退回情况及相应的退款凭证书面报东莞市樟木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2〕第*****号)
联系人:张敏华 联系电话:07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南博商业广场二楼(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待遇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 11月9日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樟木头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社保频道。
*****号).pdf">韩东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2〕第*****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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