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服务询价的公告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服务询价的公告
为做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宣传,现将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服务进行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制作技术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照经营范围需载明有广告制作或金属制品(结构)制造(作)相关内容。
二、规格及产品品质要求
规格79.8cm×104.8cm×210cm,全部304不锈钢材质。其中:立柱φ63mm,高210 cm,厚1.2mm;立柱顶上2个不锈钢球φ75;牌子部分外框用24mm×24mm×1.0mm方管焊接;内框贴双面广告,正反面分别用2块高75cm×宽100cm×厚1.0mm折角内嵌不锈钢板焊接。标识牌按要求在在各镇安装,具体地址另行提供。立柱埋深40cm,预埋体30cm×30cm×40cm,用水泥混凝土浇注。每个标识牌还需配正反面2张宣传海报(宣传户外车身贴):宽100cm×高75cm,光面白胶车身贴,设计排版,高清彩喷,文字内容另行提供。
三、数量及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20个,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2万元,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四、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材料内容
1.报价表(含税,要注明联系人、电话),需提供正式发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盖章)。
(二)寄件要求
递交材料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服务询价 ”和单位名称。
(三)寄件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秀屿区农业农村局323室,吴国宝,联系电话:137*****728。
五、验收付款方式
承建方必须将宣传标识牌安装到区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承印方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单位开户行、帐号,区农业农村局在90天内转帐付清全部款项。
六、违约责任
中标方须严格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制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样品安排生产,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否则区农业农村局有权要求中标方按原方案修改,直至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负。
请承印方按以上要求,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邮寄或送达到我单位。
七、定标知会
1、询价时间:2021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16日17:30,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形式送达(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2、至少要有三家以上参与询价且资格审查符合询价规定询价有效。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预中标人,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同等条件的以抽签确定印刷单位,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未中标。
附件:建造化肥减量增效宣传标识牌服务报价单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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